們以後,卻又將他們殺掉。”董溪是董晉的兒子。
'9'庚子,以金吾大將軍李惟簡為鳳翔節度使。隴州地與吐蕃接,舊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不得息。惟簡以為邊將當謹守備,蓄財谷以待寇,不當睹小利,起事盜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耕牛,鑄農器,以給農之不能自具者,增墾田數十萬畝。屬歲屢稔,公私有餘,販者流及他方。
'9'庚子(初七),憲宗任命金吾大將軍李惟簡為鳳翔節度使。隴州與吐蕃接壤,以往經常天天相互偵察,交替著進入敵方攻打抄掠,人們不得寧息。李惟簡認為邊疆將領應當周密設防,積蓄資財和穀物,等待敵軍的到來,不應當著眼細小的利益,惹起事端,竊取官家的賞賜。他禁止人們隨便進入吐蕃的疆境,同時逐漸購買耕牛,鑄造農用器具,以便供給不能自己備辦耕牛與農具的農民,結果增墾田地數十萬畝。適值一連幾年豐收,公家與私人有了餘糧,於是商人將糧食販運到外地出售。
'10'賜振武節度使阿跌光進姓李氏。
'10'憲宗賜給振武節度使阿跌光進姓氏為李氏。
'11'六月,丁卯,李吉甫奏:“自秦至隋十有三代,設官之多,無如國家者。天寶以後,中原宿兵,見在可計者八十餘萬,其餘為商賈、僧、道不服田畝者什有五六,是常以三分勞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輩也。今內外官以稅錢給俸者不下萬員,天下千三百餘縣,或以一縣之地而為州,一鄉之民而為縣者甚眾,請敕有司詳定廢置,吏員可省者省之,州縣可並者並之,入仕之塗可減者減之。又,國家舊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錢三十緡;職田祿米不過千斛。艱難以來,增置使額,厚給奉錢,大曆中,權臣月俸至九千緡,州無大小,刺史皆千緡。常兗為相,始立限約,李泌又量其閒劇,隨事增加,時謂通濟,理難減削。然猶有名存職廢,或額去俸存,閒劇之間,厚薄頓異。請敕有司詳考俸料、雜給,量定以聞。”於是命給事中段平仲、中書舍人韋貫之、兵部侍郎許孟容、戶部侍郎李絳同詳定。
'11'六月,丁卯(初四),李吉甫上奏說:“由秦朝到隋朝的十三個朝代,設定官員的數量,沒有比我朝更多的了。天寶年間以後,中原地區駐屯軍隊,現在能夠計算出來的就有八十多萬人,其餘作為商人、僧人、道士等不從事農業的人口有十分之五六,這是經常以十分之三的勞苦筋骨的人們去奉養十分之七的不織而衣、不勞而食的人們。現在,朝廷內外需要以稅收的錢財供給薪俸的官員不少於一萬人,全國有一個千三百多個縣,以一個縣的地方設定成一個州,以一個鄉的人口編製成一個縣的情況為數很多。請陛下敕令有關部門詳細地規定州縣的廢棄與設立,對可以省除的吏員要省除,對可以合併的州縣要合併,對可以減少的入仕途徑要減少。再者,根據朝廷以往的典章制度,依照官員的品級制定薪俸,一品官員每月薪俸錢三十緡,職田上所產的祿米不超過一千斛。國家遭受艱難困苦以來,增設諸使的名額,發給優厚的薪俸錢,到大曆年間,有權勢的大臣每月薪俸達到錢九千緡,各州不分大小,刺史一概每月薪俸錢一千緡。常袞擔任宰相時,開始設立限制約束,李泌又酌量職務清閒與繁重的不同情況,順從事情的機宜增加薪俸,當時號稱通達融貫,從道理上說來是難以削減的。然而,仍然還有名義存在而職事廢棄,或者名額免除而薪俸存在的情形,在任職的清閒與繁重之間,薪俸的優厚與菲薄頓時顯出差別來了。請陛下敕令有關部門詳細考核薪俸食料、雜項供給,酌情參定,上報聞知。”因此,憲宗命令給事中段平仲、中書舍人韋貫之、兵部侍郎許孟容、戶部侍郎李絳共同詳細參定。
'12'秋,九月,富平人梁悅報父仇,殺秦杲,自詣縣請罪。敕:“復仇,據《禮經》則義不同天,徵法令則殺人者死。禮、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異同,固資論辯,宜令都省集議聞奏。”職方員外郎韓愈議,以為:“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蓋以不許復仇,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復仇,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禁止其端矣。故聖人丁寧其義於經,而深沒其文於律,其意將使法吏一斷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也。宜定其制曰:‘凡復父仇者,事發,具申尚書省集議奏聞,酌其宜而處之。’則經律無失其指矣。”敕:“梁悅杖一百,流循州。”
'12'秋季,九月,富平人梁悅為父親報仇,殺死了秦杲,主動前往縣衙請求治罪。敕書稱:“有關復仇的規定,若根據《禮記》的說法,在道理上說與仇人應是不共戴天的,但若引證法令條文,殺人的人就應當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