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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3部分

用的人不掩飾他的過失,可以說是一心為公。以前,宰相對自己任用的官員,喜好掩飾他們的過失,不願讓別人彈劾,這實在是朝廷的一大弊端!”冬季,十一月,丁巳(疑誤),朝廷貶韓益為梧州司戶。

'20'上自甘露之變,竟忽忽不樂,兩軍球鞠之會什減六七,雖宴享音伎雜沓盈庭,未嘗解顏;閒居或徘徊眺望,或獨語嘆息。壬午,上於延英謂宰相曰:“朕每與卿等論天下事,則不免愁。”對曰:“為理者不可以速成。”上曰:“朕每讀書,恥為凡主。”李石曰:“方今內外之臣,其間小人尚多疑阻,願陛下更以寬御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劉弘逸、薛季稜者,陛下亦宜褒賞以勸為善。”甲申,上覆謂宰相曰:“我與卿等論天下事,有勢未得行者,退但飲醇酒求醉耳!”對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20'唐文宗自從甘露之變以後,常常顯出悶悶不樂的樣子,左、右神策軍踢球的集會也因此而十減六七。即使在出席宴會時,奏樂的伎工遍佈庭院,也無法解除文宗的苦悶。文宗在退朝後閒暇的時候,有時徘徊眺望,有時一個人自言自語地嘆息。壬午(十七日),文宗在延英殿對宰相說:“朕每次和你們商議天下大事,就不免發愁。”宰相說:“治理天下不可能速成。”文宗說:“朕每次讀書,看到古往今來的君臣事蹟,恥為碌碌無為的平凡君主。”李石說:“現今南衙和北司的臣僚中,有些小人對陛下還有很多的不滿,但願陛下以寬容的態度對待他們。如果他們中間有人能像劉弘逸、薛季稜那樣奉公守法,就應當加以表彰,以便提倡官員們都奉公守法。”甲申(十九日),文宗又對宰相說:“我和你們商議天下大事後,有些被奸臣所迫而無法實行,只好退朝後喝醇酒,以便大醉,借酒澆愁罷了!”宰相說:“這都是我們失職的罪責。”

'21'有司以左藏積弊日久,請行檢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請宥之,上許之。既而果得繒帛妄稱漬汙者,敕赦之,給事中狄兼封還敕書曰:“官典犯贓,理不可赦!”上諭之曰:“有司請檢之初,朕既許之矣。與其失信,寧失罪人。卿能奉職,朕甚嘉之!”

'21'有關部門考慮到左藏庫在管理方面的弊端由來已久,請求朝廷批准,對庫中的財物進行一次檢查核對。同時上言說,如果掌管庫房的官員有罪,但是在朝廷大赦以前所犯的,請求寬宥。文宗同意。檢查後,果然發現掌管庫房的官員虛報庫中的絲織品受潮腐爛,而乘機貪汙。文宗下敕赦免。給事中狄兼封還敕書,說:“掌管庫房的官員貪汙,根據法律,不可赦免!”文宗對他解釋說:“有關部門奏請檢查的時候,朕已經同意不予追究。與其讓朕失信,不如赦免罪人。你能盡職守責,朕十分讚賞!”

'22'十二月,庚戌,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於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以為嶺南富饒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陛下亦宜有以褒之。庶幾內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從之。鈞至鎮,以清惠著名。

'22'十二月,庚戌(十五日),唐文宗任命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宰相李石對文宗說:“盧鈞被授予嶺南節度使,百官都相互慶賀,認為嶺南是個富饒的地方,近年來,誰想擔任此職,都必須用重金賄賂北司的當權宦官,才能如願以償。現在,北司不再幹擾朝政,陛下也應表彰他們,以便南衙、北司的官員都能守法。這是治理朝政的根本途徑。”文宗採納了李石的建議。盧鈞上任以後,以清廉寬惠而著名。

'23'己未,淑王縱薨。

'23'己未(二十四日),淑王李縱去世。

二年(丁巳、837)

二年(丁巳,公元837年)

'1'春,二月,己未,上謂宰相:“薦人勿問親疏。朕聞竇易直為相,未嘗用親故。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1'春季,二月,己未(二十五日),文宗對宰相說:“你們向朝廷推薦官員時,不要考慮是否對自己親近還是疏遠。我聽說竇易直擔任宰相時,未曾任用過自己的親戚朋友。如果自己的親戚朋友真有才能,為了避嫌,棄而不用,也不算是真正的公正。

'2'均王緯薨。

'2'均王李緯去世。

'3'三月,有彗星出於張,長八丈餘。壬申,詔撤樂減膳,以一日之膳分充十日。

'3'三月,有彗星出自張宿,達八丈多長。壬申(初九),文宗下詔,撤除樂舞,減少用餐,把自己一天的御膳分充十天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