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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在《阿魏·集解》裡如實地寫道:“系羊

射脂之說,俗亦相傳,但無實據。”(校點本第三冊,第1970 頁)由於木本

阿魏是一種外來藥物,本土無產,故對它的具體採集方法,非親眼得見,只

好存疑待考。申明“但無實據”,表明客觀條件限制,世俗相傳的說法,必

須慎重看待。

有的藥物在過去的本草著作中儘管有著詳細記載,究竟實物是否與記載

相副,李時珍未經親自實地考察,總不放心,明白申明自己對此尚“無知”,

免得以訛傳訛。剪草這種藥物,李時珍的態度就是如此。他在《剪草·集解》

中申明說:“許叔微《本事方》言:剪草狀如茜草,不如細辛。婺、臺二州

皆有之,惟婺州者可用。其說殊詳。今遍訪詢,無知者。或雲:即茜草也。

未有的據。”(校點本第二冊,第1312 頁)經過普遍訪詢,仍無知者,找不

到確實的證據來證明前人的說法,只好表示存疑,留待後人訪詢證實。

硝石這種常用藥物國內多產,可是昇玄子《伏汞圖》中記述的硝石,卻

同一般記述大有差異,說:“硝石生鳥場,其色青白,用白石英灸熱點上,

便消入石中為真。其石出處,氣極穢惡,飛鳥不能過其上。人或身衣過之,

身上諸蟲悉化為水。以形如鵝管者佳。”這種與常見消石大不相同的記

載,李時珍不是簡單他說他違背常識,而是從另一角度來加以思考,提出新

的解釋。他說:“謹按昇玄子所說,似與今之硝石不同。而姚寬《西溪叢語》

以其說為真正硝石。豈外國所產與中國異耶?抑別一種耶?當俟博物者訂

正。”(《硝石·集解》校點本一冊,第650 頁)

人們的認識,或受歷史的侷限,或受生活經驗的侷限,還有地域環境的

侷限,不可能對任何事物都瞭解得清楚。中國常見的東西,異國未必常見;

異國常見的東西,中國未必都有。同一種藥物,在不同地區名稱未必盡同;

國度不同,同一名稱未必都指同一實物,這也是常有的現象。昇玄子所描述

的“硝石”,其產地與形態,顯然同一般硝石有異,李時珍認為,或許外國

硝石與中國不同,或者名為“硝石”實際上同中國硝石不是同一種藥物,只

能留待博物者訂正。這裡,不只是留下了有待研究的課題,更可貴的是留下

了他那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三)無法考訂者,存而不論

李時珍經常碰到古書上記載的一些藥物,只有名稱而無形態、氣味的記

述,效用卻很神奇,實乃千古難解之迷。對於這類記載,不可信其有,不可

斷其無,根本無法考訂。凡是遇到本草著作中的這類藥物,李時珍只好存而

不論。這種認識上的科學態度也是可貴的。

劉鬱《西使記》記載一種藥,名叫撒八兒(可能是譯音),據說它產於

西海,“乃玳瑁遺精,蛟魚吞食吐出,年深結成者,其價如金。”此物是否

玳瑁遺精?是否經過蛟魚吞吐?多少年能結成?都是無法考證的。所以李時

珍不將它列入藥物,只附於玳瑁之後,寫道:

竊謂此物貴重如此,必有功用。亦不知果是玳瑁遺精否?亦無所詢證。姑附於此,以俟博

識。

——《玳瑁》附錄校點本第四冊,第2500 頁

崔昉的本草書中,提到一種藥物名叫金牙石,說“金牙石,陽石也。生

川陝山中,似蜜栗子,有金點形者妙。”《聖濟經》治療風火方中,也用了

金牙石,同時還用了銀牙石。《本草綱目》中,只列有金牙石,銀牙石沒有

列入。因為什麼是銀牙石,對其氣味、主治一概不知,很難考察。李時珍如

實寫道:“銀牙石恐即金牙石之白色者耳。方書並無言及者,姑闕。”(《金

牙石·集解》校點本第一冊,第615 頁)《本草綱目》中列有“附錄諸石”

一項,也未列“銀牙石”。

劉守真《宣明方》中有治遠年近日一切目疾方,其中列了不少稀奇藥物,

有太陽石、太陰石、碧霞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