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受害者們體驗那種幸福和美麗吧。
“所以我會作出暗示,讓人們注意到這些照片與紅色旗袍殺人事件之間存在聯絡。有幾張照片上梅老師的旗袍領口是沒係扣子的,而有幾張照片上她是光著腳的,更不用提旗袍相同的款式、面料和做工了。我諮詢了一位旗袍方面的權威專家,他會為我做旁證的。再看看照片拍攝的背景,是一處私家花園。除了最後一位死者之外,其他死者的屍體都是在有花有草的地方找到的。而這種帶有象徵意義的相似性也是不容忽視的。還有,發現第一名死者的那個花壇正對著音樂學院大門!”
“你這明顯是在誤導別人……”
“不,我有必要去誤導別人嗎?”陳超說道,“這座老洋房飯店的前身就是明宅,而當年明宅美麗女主人的照片就能說明一切。我手頭上現在一共有大概八十張照片,除了用在我這本小說裡,我還會提供給報刊媒體一兩張——這樣能引發不少關注吧。還有,咱們給小說起個名字吧,叫《最初的紅旗袍》怎麼樣?我想人們很快就會弄清楚所有細節。骯髒的細節、聳人聽聞的細節、淫靡的細節,到時候最高興的肯定是那些記者了。當然,我也會盡全力幫助他們……”
“陳隊長,我覺得咱們已經沒必要再談下去了。您以談創作講故事為由邀請我來這裡,而我非常耐心地聽完了您的故事。現在您卻忽然開始說起這些莫名其妙的話,甚至指控我是殺人犯。我覺得我沒必要再待在這兒了。我幹了這麼多年律師,知道自己的合法權利。”賈銘盯著陳超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道,“你完全可以明天拿著逮捕令來抓我,無論是在開庭前開庭時還是開庭後,隨你便。”
“賈先生,先別走,”陳超做了一個手勢,示意對方耐心點兒,“我這本小說還有個賣點沒跟你講呢。為了給故事增加一些浪漫色彩,我會把對夏小姐的採訪內容也加進去的。”
“什麼?你去見了夏季?!”賈銘看上去很是驚訝,“好吧,也是。為了西九區那個案子,你們什麼都幹得出來!”
“不不不,你誤會了。一個成功律師和一位頂級模特兒之間的愛情故事是這本書的賣點之一。”
“我告訴你,你這麼幹是徒勞的,我們很早以前就分手了。不論你的書是小說也好紀實文學也罷,跟我和她的事都扯不上關係。”
“男女之間相遇或分手,旁人都無能為力。但是為什麼要分手呢?人們總會議論紛紛。夏季可以選擇坦白,也可以選擇沉默,但我相信她躲不過那些狗仔隊。用不了多久他們就會了解到很多你私生活的細節,然後把這些細節與變態殺手的心理特徵一一對號入座。他們一定非常願意搞清楚一件事:為什麼兇手要把受害者的衣服脫光,還給她們穿上紅色的旗袍呢?其實之前那些記者們就已經在關注這個問題了。”
“你錯了!”賈銘拍案而起,高聲喊道,“在你成功吸引到記者們的眼球之前,也許會再出現一兩個受害者的!恐怕人們不會為一個不負責任的警察寫的三流小說叫好的!”
俗話說,狗急跳牆。陳超明白,這是赤裸裸的威脅,必須加以重視。賈銘既然這麼說了,就肯定幹得出來,就像當時他在警方重兵包圍的百樂門夜總會依然從容作案一樣。
白雲又一次來到包間,她依然穿著那件紅色旗袍。
“對不起打擾了,該給湯加佐料了。”她往罈子裡倒進一些佐料,又幫陳賈二人更換了一套碗碟。做完這些,她對賈銘抱歉地一笑,“不好意思,請您再坐下等一會兒。”
其實白雲剛才就站在包間門外。隔著門上半透明的玻璃,她應該已經聽到或者看到包間裡發生的一切。
罈子裡的湯正慢慢被煮沸,那隻甲魚徒勞地掙扎著,想從漸漸接近沸騰的湯汁裡逃出來。
當著白雲的面,陳賈二人都沒說一句話。她輕輕地轉身離開了,房間再一次陷入寂靜,只有那隻煮著甲魚的玻璃罈子伴著爐火嗞嗞作響。
“今天是祭奠先人的日子,也是家家戶戶團聚的日子,”陳超打破了沉默,“我母親希望我回家陪她。不過自古忠孝不能兩全,我別無選擇,我不想看到又有一位姑娘身穿紅色旗袍被人殺害。這是我的職責。”
“在這裡拉著我胡說八道的工夫,真兇早就溜走了。到時候你更得負責。”賈銘冷笑道。
“不,真兇此刻就像這甕中之鱉,不可能再溜走了。”陳超望著那玻璃罈子,“讀者們一定會很喜歡那段關於兒子對母親性幻想的描寫的。”
“你是說‘戀母情結’嗎?很可惜,讀者可能對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