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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不要插嘴。”

宗政司晨用筷子撥弄了一下碗中的青菜,瞥了方吳為和吳萌一眼,不知道是挑釁亦或僅是表述。

聽到宗政司晨這麼問道,方吳為自然是點點頭,畢竟之前宗政司晨就討論過“神存在的可能性”,既然有可能存在,那假設它存在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吳萌卻似乎沒有那麼順從,小小的眉頭一皺,輕哼一聲扭過頭去不再看向宗政司晨。她那微微蓬鬆的頭髮,也隨著轉動輕輕晃動了一下。

宗政司晨看兩人不會插嘴,也不再多談,接著說道:

“在世人的認知中,世間不應當存在的事,卻存在於世,這便是神蹟;世間不應當存在的物品,卻存在於世,便是神物;而世間不應當存在的人,卻存在於世,這便是神。神創造了神物,神製造了神蹟,神還創造了人類。

可惜世人的眼睛多被矇蔽,所以世人無知。而正是這世人的無知,才讓神越來越多。”

說到這裡,宗政司晨手中的筷子輕輕敲了敲碗邊,發出清脆的響聲,他如同是思考著什麼一般,在眾人的目光之下過了許久才接著說道:

“而這些越來越多的神,在世人的簇擁之下,也擁有了越來越多的神系。

信仰神、自然神、天生神、社會神、抽象神,還有列為最末尾的幻想神。如果無法瞭解這些神的體系,那麼現有神中比重最大的幻想神,也難以瞭解,所以我就先從信仰神說起。”

首先信仰神,最著名的信仰神便是耶穌,位列於基督教三位一體信仰中的第二位。依靠信徒的信仰,擁有了僅次於上帝的權與力。或者說,在剔界地球之上,耶穌甚至略勝於上帝一籌。

要說為什麼將耶穌列為信仰神的範疇,便要先說到‘為什麼在剔界地球之上,耶穌甚至略勝於上帝一籌。’

在舊約(即猶太教聖經)的第46章中提到:

towhomwillyoulikenme,andmakemeequal,andpareme,thatwemaybelike?(誰能與吾平等,誰能與吾相比,誰能讓吾等相同?)

remembertheformerthingsofold:foriamgod,andthereisnoneelse;iamgod,andthereisnonelikeme。(懷記上古,孤乃上帝,沒有別人;孤乃上帝,沒有另一個能與孤相像。)

在《舊約聖經》(猶太教聖經)中,上帝便是唯一的神。或者準確來說,上帝是神中至高的神。例如在創世章中,曾經出現過的聖靈,也被稱之為神明。但是,絕對沒有明確提及任何的三位一體!更不可能存在提及將耶穌,列入第二位格的話語。

但是,到了剔界公元前四年,基督教卻在聖經中增加了神,也就是增加了聖子與聖靈!這意味這什麼?意味著在世間的至高神上帝,已經從神中至高的唯一,變成了神中至高的之一!這一點,便已經挑戰了作為神的尊嚴。而神的尊嚴,對於神來說,是除去神格之外最為重要的一點!上帝連尊嚴被侵犯都默許,便說明基督耶穌儼然已擁有了抗衡之力。

而這期間所發生的,只有三件事情。一是剔界公元前四年聖子基督耶穌的降臨;二是基督耶穌創立基督教;三是在基督耶穌的基督教背景下,寫下了《新約聖經》,並將這些推在了世人的眼前。

耶穌,依靠僅僅數百年的積累,便推動了曾經千年的至高神上帝,讓其化為了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而他更是在剔界公元325年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將三位一體寫入《尼西亞信經》。然後,讓自己與聖靈並列在了上帝的身旁。他依靠的難道是身為上帝之子的身份?難道他擁有上帝與聖靈創世的神威?都沒有!

他有的只是信徒的信仰。依靠著信仰,依靠著根本比不了上帝與聖靈的能力,便成為了‘神’!

而基督教中,也是自此開始,重新擁有了至高神。。那就是由三位格組成的一體神!

信仰之力,將耶穌提至創世神之同等位席!信仰之力,將耶穌成為神!這信仰神的神系,便是如此。

“但是,在上面所敘述的例子中,我只是說明了耶穌的神系。上帝的神系並非信仰神之列,這到後面我再討論。現在所說,便是第二神系自然神。

自然神,何為自然神?自然二字的解釋,是所謂的大自然中各個事物的總體:廣義指宇宙一切事物的總體;狹義指地球一切事物的總體。既然如此,那麼自然神的定義,便也是與此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