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今年預算的攤子鋪得很大,還受南北局勢,以及緬甸戰事的影響,預算也很緊。
第二是新辦法,移民!說起這一案,政事堂都在感嘆,皇帝見機在先,先南後北,現在有南洋這麼大一塊地盤,甚至還有南洲那樣浩瀚無垠的大地,什麼都不缺,缺的就是人,簡直是再理想不過的洩洪之地。將失了生計的災民轉給殖民公司,由朝廷補貼,殖民公司安排災民在南洋各地定居,既是救災,也是開發。
殖民公司也正需要移民,朝廷花費會少很多,但問題也是有的,大多數災民都不願移民,畢竟故土只是遭了短時間的天災,為此背井離鄉,實在划不來。
第三案其實是第一案的變種,朝廷在遭災之地扶持新業,將災民轉化為工人,讓災民可以不依賴田地吃飯。這辦法需要結合實地情況,要費很大精神,同時花費也很多。新立之業能不能穩住也是個問題,風險難測。
最後一案,就是匯聚上述三策,因地制宜,辦工程,興新業,加上移民。但這需要地方和朝堂投入海量人力去規劃、管理和監督,同時是一項長期工程。三案齊上,就意味著將主旨為“安內”的國策繼續推行下去,而且更加深入。
《滸墅和約》已進入第四個年頭,同時在南洋,英華跟荷蘭、不列顛兩國的關係越來越惡劣,這時轉頭安內,變數太大。
李朱綬總結道:“內閣認為,單行一策,都只是治標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