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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為了避免引起旅館方面的注意,他決定先不表明自己的身份。

“喂,是東方羅馬旅館嗎?”

“您好,請說。”接電話的總機小姐有禮貌。

“我找客房部的黃秀麗。”

“黃,黃秀麗?”總機小姐好像吃了一驚,又好像沒聽清他的話,於是他把自己的話又重複了一遍。

電話那頭突然沒有聲音了,好像是有人故意捂住了話筒,林種仲傑正覺得心裡納悶,電話那頭又傳來總機小姐溫柔的聲音:“好,您稍等。”

不一會兒,就有另一個人接起了電話,是個女人。

“是黃秀麗嗎?”

“你是誰?”對方的聲音沙啞而粗魯。

“你是黃秀麗嗎?”

“不是。”對方冷冰冰地回答道。

“那麼請她接電話。”

“你是誰?找她幹嘛?!”對方似乎很警覺。

這個女人態度蠻橫,林仲傑不免有些惱火,看來不亮出自己的身份是不行了

“我是A區公安局重案組的刑警林仲傑,現在我有一件去年的案子需要她協助調查。立刻叫她來接電話!”他換了一副嚴厲的口吻說話。

這招似乎起作用了,對方立刻不吱聲了。

“你聽到沒有?我要找她本人!”林仲傑不耐煩得催促道。

“抱歉,我辦不到,因為她早就死了。”對方冷淡地說道,隨後話筒裡就傳來嘟嘟的忙音聲。

林仲傑拿著電話呆立在那裡,他覺得自己的額上沁出了汗珠。

備忘錄

檔案性質:現場勘察報告

負責警員:戴功、林仲傑

整理:林仲傑

執筆:張志

案件簡述:昨晚接到報警赴現場勘察,發現女租戶李今陳屍於雨花石公寓902室,身上有多處刀傷,現場只發現女死者一人。已正式立案偵查。

日期:2004年7月27日

時間:早晨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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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6日晚7點04分,110接到報警稱位於連景路36號的雨花石公寓內發生兇殺案,接報後,本區兇殺科刑警林仲傑、張志、王成義及法醫龔祖明等於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到達現場時間為7點12分。

陳屍地點為雨花石公寓902室。女死者仰臥於其中一間臥室的床上,雙手平放於身體兩側,頭髮凌亂,喉嚨處及上身有多處明顯刀傷,刀傷從胸口延伸至肚臍,承規律性直線分佈,並呈現“×”圖形。死者上身穿白色短袖花邊上衣,下身穿白色短裙,上衣及胸罩被撩至胸口以上,短裙和內褲被擼至腳踝處。

臥室內開有日光燈,玻璃窗緊關,窗簾也被拉上,但沒有打鬥痕跡。屋內物品擺放凌亂,並有異味,懷疑是餿飯或垃圾的味道。據鄰居反應,該臥室的實際租住者名叫陳劍河,在一家翻譯公司任職,此人於當日下午四點三刻左右被人看見離開公寓。

該臥室內陳設簡單,主要傢俱為,單人床一張,大衣櫥一個,木製書櫃一個,木製書桌一個。在衣櫥內發現男性衣物,多為夏季當令服飾,白色短袖襯衫3件,深藍色短袖襯衫2件,黑色長褲4條,內衣、襪子若干,所有襯衫和長褲均為同一品牌,同一款式。衣櫥內凌亂不堪,內有衣架,但所有衣物都亂七八糟堆在一起,有些顯然是髒衣服。衣櫥內還放有幾本滿是灰塵和汙垢的舊書,以及十多個明顯已經用水清洗過的空酒瓶。

書桌上發現有筆筒1個、英語詞典和德文詞典各1本、CD唱機1個、CD碟片6張、茶杯1個,罐裝咖啡一罐(已開啟),空的二鍋頭酒瓶1個,茶杯中有少許剩餘的綠茶水。書桌邊的牆角處有一箱尚未啟封的泡麵,上面還放有兩包餅乾和三個罐裝牛肉。書桌的三節抽屜全部開著,抽屜內放有各種部分文具和資料,部分散落一地。

床底下發現有一雙運動鞋和一雙拖鞋。

床上被褥被透開放置在死者旁邊。

搜尋廚房、客廳和衛生間,發現廚房案臺上有一把帶血的廚用剪刀,廚房內的其它刀具均放在廚房抽屜的最後一格,該抽屜沒有被翻動的痕跡,客廳內有飯桌、冰箱和沙發,冰箱內有兩盆剩菜、三個蘋果、一袋葡萄、兩聽啤酒,四盒治療腸胃的藥物、兩袋熟菜、雞蛋若干。客廳物品擺放整齊,沒有異狀。衛生間內有一臺洗衣機,在洗衣機內發現一件帶血的白襯衫,其款式跟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