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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劍河衣櫥內的一模一樣,衛生間的水池內也有少許血跡。

據瞭解,902室為三室一廳,其它兩間臥室分別由陳劍河的另外兩位同學承租,發現屍體時,兩人均不在房內。當晚8點左右,兩人才出現,兩人均稱自己對事情的經過一無所知,但都指出,近來陳劍河似乎心情不佳,經常為小事跟室友發生不愉快。

兩人稱陳劍河性格孤僻,不善言辭,平時從不參加任何社交活動,也從沒有訪客,下班後他大部分時間都獨自呆在自己的房間,因為他從不允許別人進入他的房間,所以沒有人知道他在房間內做什麼。平時他很少跟兩位室友交流,也極少在客廳走動,同時,他也從未與兩位室友共同進餐,通常時候他都在自己的房間內獨自進餐。

兩人還告訴警方,陳劍河平時整潔觀念較差,不愛整理房間,還經常會將髒東西帶回家,他們曾經看見陳劍河將廢酒瓶和舊報拿出去賣,因為擔心陳劍河的行為會導致房間長蟲,兩人曾找陳劍河談過,試圖改變其做法,但是陳劍河依然我行我素,兩人對此也無可奈何。

據調查,案發前,陳劍河曾聯絡女死者,要求與其見面,女死者欣然同意,其後便發生兇案。

目前,該案已經正式立案偵查。但從種種跡象表明,902室的租住人陳劍河有重大作案嫌疑。

信件

寫信人:簡東平

收信人:陳劍蓉

日期:2005年10月12日

陳劍蓉女士:

你好。上次拜訪貴府之後,我便去見了去年辦理該案的林仲傑警官,他已向我提供了一些當時偵辦此案的細節,但願能從中獲得一些新的線索。林警官對你還有印象,其實他對該案的結局也有保留意見,但因為沒有有力的證據,所以他也無能為力,他對我參與此案有些惱火,但我認為他是一個有頭腦,負責任的警官,也許沒過多久,他就會重新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