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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過了一會兒,簡東平繼續問道:“請問他是用自己的名字登記的房間嗎?”

“怎麼可能?他還沒傻到這種地步!”林仲傑乾笑了一聲,說道,“他用的名字叫蕭廣明,入住時還提供了這個人的身份證,後來我們發現這個身份證號碼居然是真的,我查過蕭廣明這個人,戶籍顯示確有其人,但這個人已經失蹤很多年了。”

“真離奇,他從哪兒搞到這個人的身份證的?”簡其明插了一句。

林仲傑不置可否。

“那麼是誰報的案?”簡東平繼續問道。

“是旅館的客房服務員,當時我們已經把他的照片發到各個旅館招待所,要求協查。”

“他是自己登記入住的嗎?”

“對,不過前臺小姐也不敢肯定,因為登記的時候他一直低著頭,她根本就看不清他的臉,她只記得他是個面板白白的瘦男人。”

簡東平沉吟片刻,又追問了一句

“報警的是客房服務員?”

“是的。怎麼了?”林仲傑不知道簡東平究竟想問什麼,他警覺地盯著眼前的年輕人。

“沒什麼。”

“小子,話不要只說半截,你究竟是什麼意思?”林仲傑最不喜歡別人故弄玄虛。

簡東平想了一想才開口。

“你剛才說,陳劍河沒要過客房服務,那麼如果雙方根本就沒有接觸,客房服務員又怎麼會知道他就是警方要找的人呢?據我所知,在很多小旅館,警方的協查通知一般只有前臺的工作人員才能看到。所以報警的應該是前臺小姐才對。”簡東平目光炯炯地看著林仲傑。

林仲傑一怔,這一點他倒是不曾細想過,不過他立刻想到,在這麼一個簡陋的小旅館,一個客房服務員總有辦法能看到通緝令上的照片,也許湊巧這個客房服務員的警惕性特別高,記憶力特別好,也許她對那些罪犯本身就充滿了好奇,誰知道呢。

於是他清了清嗓子道:“雖然沒要過客房服務,不過,一般新客人入住時,客房服務員總會進去送熱水的,這是慣例。”

林仲傑一邊說,一邊回想著當時的情景。

他記得報案人是一個小個子女人,有著一雙兔子一般紅紅的驚慌失措的眼睛,說話怯聲怯氣,還有一點結巴。那天當他們接到報案趕到旅館時,這個女人已經下班了,所以直到第二天下午,他才見到這個報案人。當時他們只是站在旅館門口的街邊簡短地聊了幾句,這個女人沒給她留下什麼特別的印象,一切都很正常,至今他都這麼認為。會有什麼問題嗎?林仲傑暗自思忖。

對於林仲傑的說法,簡東平並沒有反駁,只是聳了聳肩道:“也許是我想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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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另一個死者

(起2O點2O中2O文2O網更新時間:2007…5…21 7:13:00 本章字數:3353)

跟簡東平分手後,林仲傑覺得有點忐忑不安。簡東平最後的那番話仍然困擾著他。他覺得簡東平說的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他知道在很多旅館,警方的協查通知的確只有前臺人員才能看到,而且一年到頭,警方傳送到各家旅館的協查通知不計其數,也因為這個原因,很多人對此並不在意,雖然她們會把那些協查通知象模像樣地用釘子釘起來,掛在辦公桌邊的顯眼處,但他懷疑那只是擺擺樣子,如果真的遇到通緝犯,她們根本不會去一張一張辨認,所以也很少有人能真正認出誰來。除非罪犯的長相非常有特色,陳劍河的長相算是很有特色嗎?不見得。

也許陳劍河的通緝令正好被放在所有通緝令的最上面,所以有人一眼就認出了他。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報警的應該是曾經跟他面對面接觸過的前臺小姐,不應該是客房服務員。也許她是湊巧看到了,也許湊巧這家旅館非常重視警方的協查令,也許……

林仲傑覺得有必要再跟這個報案人好好聊聊。

第二天上午,他從自己整理的案卷裡找出了報案人的資料。

“黃秀麗,女,35歲,上海人,2000年3月從上海西西服裝廠辭職,同年五月進入東方羅馬旅館擔任客房服務員,工作至今。”

對於這位報案人,他知道的也就是這些。當時他也沒有留下她的家庭電話號碼與地址,因為覺得沒必要,但現在看來這的確有點失策。

他從案子的原始卷宗裡找到東方羅馬旅館的電話號碼便打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