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一五四章 大明契約論

楊豐的惡行成功引爆了儒生們的怒火。

當然,引爆他們怒火的還有皇帝陛下的不作為。

對於這場鬥毆,皇帝陛下選擇了和稀泥,第一,那些義女們都有治外法權,所以沒法懲處,第二,一群飽讀詩書的儒生,和一群還沒成年的女童當街鬥毆,這要是大張旗鼓的傳播開,你們覺得是她們丟人還是你們丟人?所以最終當應天府上奏,御史抨擊,文臣一致進諫後,最終的處理結果還是讓楊豐約束一下他的義女,另外受傷的無論儒生還是義女,都賜十貫鈔當醫藥費。

至於那些翰林的登聞鼓上奏,這個留中不發,不給處理就行。

而且皇帝陛下還下旨,要那些官員奏事都走正規渠道,登聞鼓是給百姓鳴冤的,你們奏事就奏事,跑去敲什麼登聞鼓啊!

你們需要敲那個嗎?

把奏摺直接交通政司不就行了?

總之皇帝陛下的處置,完全不符合他的風格。

這也讓儒生們得到鼓勵。

這就是鼓勵。

皇帝陛下表明瞭態度,他不會干涉對楊豐的抨擊,最多他也不會回應這種抨擊,所以你們喜歡怎樣做就隨便吧,當他看不見就行。

既然這樣那就沒什麼可說了。

緊接著第二天,京城街頭就出現了大量揭貼,甚至還都有儒生守在揭貼旁邊,向百姓解釋其內容,無非就是楊豐的種種惡行,還有他這些行為包藏的禍心。雖然面對他的時候,就算拿著弩也不敢扣動弩機,但只要不是站在他面前,儒生們還是非常英勇的,再說那也不是那個儒生怯懦……

怎麼是怯懦呢?

那明明就是顧全大局!

明明就是為了維護大明禮儀之邦的形象。

畢竟他是友邦使者。

像那些士子都是飽讀詩書,在禮這方面是非常重視,哪怕面對一個囂張跋扈的友邦使者,那也只能以禮相待,所以就算手中有弩,也不能真就朝他射過去。但這與怯懦無關,絕對不是怯懦,事實上這件事傳到揚州就已經變成那個士子恪守禮節,所以寧可退讓來顧全大局。

不就是話語權嘛!

在京城的確無數雙眼睛看著,出了京城還不是文人們的嘴?

至於市井流言……

那當然就是市井流言了。

總之當日發生的情況,就是翰林院幾位編修,修撰們帶著國子監和京城的一些士子,到登聞鼓院擊鼓,向陛下檢舉兩本妖書及其出版者大夏國使者楊豐。

得知訊息的楊豐指使其義女當街毆打士子,被眾士子們痛斥之後惱羞成怒竟然拔槍相向。

士子們顧全大局沒跟他一般見識。

但這種惡行令人髮指,而且他還信口雌黃,說現在的儒生祖上都是和留夢炎一路貨色,還說聖賢書教出的都是秦檜杜充之流……

喪心病狂啊!

這誰能忍?

禍不及家人!

你這都連大家祖宗也不放過了!

刨祖墳啊!

什麼我們都是跪胡元的?這天下有哪個祖上不是跪胡元活下來?

“這可真不一樣,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作為食利者享受了權利,那就要承擔義務,宋朝的儒生可謂享盡了各種優待,那麼他們就有義務為趙家盡忠守節。庶民得到了什麼,他們不但什麼也沒得到,反而每年要交沉重的賦稅以供養趙家和文臣武將,他們沒有保衛趙家的義務,因為趙家是靠他們養活的。相反趙家和食利的文臣武將們有義務保護他們的安全,結果不但不能保護他們,反而讓他們被異族屠戮,那麼趙家已經沒有資格再享受他們的供養。

他們也不需要為趙家盡忠。

就像一份契約。

百姓和君主簽訂了契約,百姓交稅供養君主,供養宗室,供養君主的文武百官,供養君主的軍隊,而君主要保護他們的安全。

交稅是百姓的義務。

保護百姓是君主的義務。

百姓不交稅,那是百姓毀約,君主可以用律法懲罰,保護不了百姓那就是君主毀約,百姓也就沒有義務再供養君主。這是個很簡單的道理,所以宋朝的百姓不需要為趙家盡忠,他們交了稅,趙家卻不能保護他們,那他們憑什麼給趙家盡忠。

但大臣不一樣。

大臣是食利的,趙家拿了百姓交的稅,僱傭他們做事,他們拿了錢當然要承擔義務。

這個義務包括盡忠守節。

任何皇帝都要求自己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