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男此次辭婚,並非故意忤逆,實在男斷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兒將來得有機會可以出洋,亦斷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來歸娶……若大人因兒此舉而傷心致疾,或積鬱成病,則兒萬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須知兒萬不敢忘吾母也。”
果然,1910年胡適考取第二期“庚款”留學美國官費生,在大洋彼岸一呆就是7年,而且經歷兩次心心相印的精神戀愛(一度還心猿意馬),度過危機,“只恨我十年作客,∕歸來遲暮,∕到如今,∕待雙雙登堂拜母。”胡適終於按父母之名歸來完婚。
三十夜大月亮,廿七歲老新郎(1)
胡適到美國去讀書了,江冬秀則每年不定時到上莊村去伴婆婆。這對冬秀來說,既是盡“兒媳”的義務(結婚後她與馮氏住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又有些屈駕,像是童養媳的。胡適晚年回憶這事時說:“績溪是小地,家家戶戶都是自己操作的。我的太太是山的那邊,有田地,家裡有傭人,什麼都不要自己動手。那時我在美國,還沒結婚。我的未婚太太每年都要到績溪來住幾個月,像是童養媳。有一位姓曹的,乃是我家和江家的親戚,這天他到績溪來,住在我家裡。第二天早上起得很早,看見有人在天井裡掃地。姓曹的仔細一看,原來是我的未婚太太,覺得很奇怪,問她為什麼要自己掃地。她經這位親戚一問,掉下眼淚來了,說:‘這裡全家大小都做事,我怎麼好意思不做事?’但請這位親戚回去時切莫提起。後來江家知道了,買了一個丫環(按,叫梅香)給我的母親,意思是要替未來的媳婦做事;但我母親仍舊要她做事……”
在美國的胡適與母親一直保持著通訊往來,知道冬秀的委屈後,心裡頗過意不去,所以不斷付書信越洋慰問他的未婚妻“冬秀賢姐”。1911年5月21日,他從母親來信中得知冬秀正住在家裡,所以寫信給母親的同時,“另以一書寄冬秀”。該信全文是——
冬秀賢姊如見:
此吾第一次寄姊書也。屢得吾母書,俱言姊時來吾家,為吾母分任家事。聞之深
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門遊子可以無內顧之憂矣。吾於十四歲時曾見令堂一次,且同居數日,彼時似甚康健。今聞時時抱恙,遠人聞之,殊以為念。近想已健旺如舊矣。前曾於吾母處得見姊所作字,字跡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達意,想是不多讀書之過。姊現尚有工夫讀書否?甚願有工夫時能溫習舊日所讀之書。如來吾家時,可取聰侄所讀之書溫習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處,即令侄輩為一講解。雖不能有大益,然終勝於不讀書,令荒疏也,姊以為如何?
吾在此極平安,但頗思歸耳。草此奉聞,即祝無恙。
胡適手書 四月二十二日
(即陽曆1911年5月21日)
這是胡適留美的第二年,在綺色佳康乃爾大學農學院寫給江冬秀的第一封信。以後;。
他還好幾次“冬(端)秀賢姊如見”地給他的未婚妻寫信,寫得文質彬彬,溫存體貼,而且循循善誘地要求她“讀書”與“放足”。說“今世婦女能多讀書識字,有許多利益,不可不圖也”;“識字不在多,在能知字義;讀書不在多,在能知書中之意而已”。“知賢姊已肯將兩腳放天,聞之甚喜!望逐漸放大,不可再裹小。纏足乃是吾國最慘酷不仁之風俗”;“當速放(足),勿畏人言。胡適之婦,不當畏旁人之言也”;“骨節包慣,本不易復天足原形,可時時行走,以舒血脈,骨節亦可漸次復原了”。江冬秀忠誠地按夫君的要求去做了(畸形小腳已定型,難恢復“天足”)。時間一年一年地遛過去,老姑娘怎能不焦急?於是胡適又來開導:“每念去國日久,歸娶之約一再延誤,何以對卿。然適今年恰滿廿三歲(以足年計),卿大於適一歲。再過兩年,卿廿六歲,而適廿五歲,於婚嫁之期,未為晚也。西方男女嫁娶都遲,男子三十、 四十始婚者甚多,以彼例比,則吾二人尚為早婚耳!”(胡適致江冬秀信,1914年12月13日)
1914年6月6日,他的同學任叔永給他拍攝了一張“室中讀書圖”照片,“極愜餘意”。於是胡適將此照寄了一張給母親,又去添印了6張,分別給國內親友——也寄了一張給江冬秀,並題寫絕句一首:
萬里遠行役,軒車屢後期。傳神入圖畫,憑爾寄相思。
以室中讀書圖寄冬秀 適三年(1914年)5月
胡適同時也收到家中寄來的照片,見冬秀站在他母親身側,觸景生情,賦五言長歌“出門何所望”190字,其中寫到未婚妻冬秀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