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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與江冬秀聯姻事,純粹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式的封建包辦婚姻。故事還得從一次廟會講起。當時,績溪鄉下盛行“喜會”(又名“火把會”),每逢閏年,為紀念南霽雲、雷萬春抗敵有功,必要舉行“喜會”,游龍燈、玩花燈、放焰火、演徽戲……喜會舉辦地,四鄉村民匯攏,家家戶戶親友盈門,非常熱鬧。胡適十二三歲那年,適逢輪到七都(旺川)鄉舉辦,胡適的外公馮振爽(金灶)家(新屋已在胡鐵花資助下建成)頓時招來了不少人,其中有鄰縣江村的呂賢音(菊花),馮順弟偕胡適也來了。江家與胡家本有表親關係,兩位姐妹自然一見如故了。“菊花嫂看見胡適這孩子聰明活潑,相貌端正,很想將其女江冬秀許之,並將此事告訴曹誠鈞(胡適舅母的兄弟),由曹誠鈞作伐……”同時,呂氏還託冬秀的塾師、胡適的族叔胡鑑祥去說媒。看來江家是很主動的,冬秀相貌平平,短腿。小腳,眼有翳子,但江家比起胡家來,經濟上算是優裕了。
屬虎村姑江冬秀 旌德江村世家女(2)
兩個媒人來撮合,江家門第又比胡家高,馮氏是願意接受這門親事的,但擔心冬秀這頭老虎(屬虎,光緒十六年十一月初八日生)會克兒子這隻兔子(光緒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生),於是只好像她嫁鐵花那樣,請瞎子算命先生排“八字”。胡適的“八字”是:
辛卯 庚子 丁丑 丁末
胡適的這個“八字”顯然是又硬又貴的(後來被收錄在一本叫《人鑑》的算命書中,並且被算命先生用來做“八字”的廣告)。算命先生神乎其神地把兩個“八字”推算了一番,決斷為女方命裡帶宜男,與男方生肖很合,不衝不克,且女方大一歲也無礙,云云爾爾。馮氏鬆了一口氣,不過還是不大放心,又將寫有冬秀“八字”的紅紙摺疊好,與其他幾家來說親姑娘的“八字”一起放進一個竹筒裡,虔誠地供在灶神面前,誰也不得去驚動它。過了一段時間,家中平安無事,也沒有一點不祥之兆,於是馮氏在灶山燃燭焚香,拜了灶神爺,取下竹筒,使勁地搖了又搖,然後用筷子夾出一個(摺好的)“八字”來。拆開,攤平,一看正是冬秀的。啊,這真是可謂天賜良緣!於是,“只有十四歲的胡適與十五歲的江冬秀的終身大事,就這樣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的瞎湊合和灶神爺的保佑之下,定了下來”。是時,1904年1月。
訂婚後的一個月,胡適走出皖南大山,到上海求學去了。從此,他遠離家鄉,融入中國時代與文化,建立自己的體系,擁有無數師長、知友與學生,而自己的未婚妻一直到14年後,就是1917年12月30日結婚那時刻才第一次睹面。
十四個春花秋月輪迴,是何等漫長的歲月,而且中間還起了個坎。1907年5月,在上海中國公學讀書的胡適,像他老子當年那樣,腳氣病復發了(早一年冬已發了一次,在南市瑞馨泰茶葉店裡養病),請假回家,養病兩個多月。胡母馮氏乘機向兒子提起結婚事,16歲的胡適心不在焉地說句“承認早一二年”。馮氏與呂氏都理解成“過一二年”辦喜事,於是到了第二年1908年秋,江家為冬秀置辦嫁妝;馮氏在10年前造的新樓中(即現“胡適故居”)選定兒子、媳婦的新房,開始佈置起來;兩家連黃道吉日也選定了,還買了一批百子炮仗……馮氏去信上海,喚胡適回家完婚,結果被兒子“斬釘截鐵的阻止了這件事”。胡適借大罵那個算命的“瞎畜生揀此日子”(辦喜事),引出“兒既極狠此事”的心裡話,巧妙地勸阻自己敬愛的母親“大人又何必因此極可殺、極可烹,雞狗不如之愚人蠢蟲瞎子之一言”,“強迫大人所生所愛之兒子”?就這樣,1908年雙方父母策劃完婚喜事,因為胡適萌芽式反對封建包辦婚姻主張而擱置了起來。當然還有兩重嚴酷的現實因素,也客觀上終止了這次“完婚”之舉,即胡適面臨上海學業中斷(中國公學###,轉入中國新公學)無法回鄉結婚;家庭經濟瀕臨破產,二哥紹之在滬、漢中興家業,不能因弟婚禮返鄉而中斷。馮氏是深明大義的,終於理解兒子了。
1908年8月,胡適在他任編輯的《競業旬報》上,以“鐵兒”的筆名發表《婚姻篇》文章,說“中國男女的終身,一誤於父母之初心,二誤於媒妁,三誤於算命先生,四誤於土偶木頭,便把中國四萬萬的人,合成了許許多多的怨偶。”這無疑是他訂婚現實的寫照,但基於他對母親的孝心和根深蒂固的程朱理學封建倫理觀,胡適最終還是跳不出這場包辦婚姻的窠臼,誠如他在那封給母親的 長信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