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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黃州時,常在一隊僕從侍奉之下,乘騾出遊,與出家苦修的生活相去十萬八千里了。

佛印富有機智捷才。在他和蘇東坡有點兒哲理味道的故事中,有一個是這樣的,蘇東坡一天和佛印去遊一座寺院,進了前殿,他倆看見兩個面貌猙獰可怕的巨大金剛像——一般認為能伏怪降魔,放在門口當然是把守大門的。

蘇東坡問:“這兩尊佛,哪一個重要?”

佛印回答:“當然是拳頭大的那個。”

到了內殿,他倆看見觀音像,手持一串念珠。

蘇東坡問:“觀音自己是佛,還數手裡那些念珠何用?”

佛印回答:“噢,她也是像普通人一樣禱告求佛呀。”

蘇東坡又問:“她向誰禱告?”

“向她自己禱告。”

東坡又問:“這是何故?她是觀音菩薩,為什麼向自己禱告?”

佛印說:“你知道,求人難,求人不如求己呀!”

他倆又看見佛桌上有一本禱告用的佛經。蘇東坡看見有一條禱告文句:

〖咒咀諸毒藥,願借觀音力。

存心害人者,自己遭毒斃。〗

蘇東坡說:“這荒唐!佛心慈悲,怎肯移害某甲之心去害某乙,若真如此,佛便不慈悲了。”

他請準改正此一禱告文句,提筆刪改如下:

〖咒咀諸毒藥,願借觀音力。

害人與對方,兩家都無事。〗

在蘇東坡與佛印富有譏諷妙語的對話中,大都是雙關語,難以譯成另一國文字,不過下面有一條:

“鳥”這個字有一個意思,在中國俚語中頗為不雅。蘇東坡想用此一字開佛印的玩笑。蘇東坡說:“古代詩人常將‘僧’與‘鳥’在詩中相對。舉例說吧:‘時聞啄木鳥,疑是叩門僧。’還有:‘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我佩服古人以‘僧’對‘鳥’的聰明。”

佛印說:“這就是我為何以‘僧’的身份與汝相對而坐的理由了。”

這些軼事中總是說這位和尚鬥智勝過了蘇東坡這位詩人。我疑心這些故事都是佛印自己編的。

根據現在可知的記載,中國的娼妓制度,創始於戰國的管仲,他訂這種辦法作為士兵的康樂活動。甚至在蘇東坡時代,還有官妓,當然另有私娼。但是中國卻有一種特殊的傳統發展出來,就是出現了一種高階的“名妓”,與普通的娼妓大為不同,她們在中國文學史上嶄露頭角,有些自己本人就是詩人,有些與文人的生活密切相關。她們這一階層,與中國歌曲音樂史的發展,及詩歌形式的變化,密不可分。中國詩歌經文人亦步亦趨呆板生硬的模仿一段時期之後,詩歌已成了一連串的陳詞濫語,這時往往是這種名妓創一種新形式,再賦予詩蓬勃的新生命。可以說音樂與詩歌是她們的特殊領域。因為演奏樂器與歌唱都受閨閫良家女子所歧視,原因是那些歌詞都離不開愛與情,認為對情竇初開的少女有害,結果音樂歌舞便完全由歌妓儲存流傳下來。

在蘇東坡時代的生活裡,酒筵公務之間與歌妓相往還,是官場生活的一部分。和蘇格拉底時代名女人阿西巴西亞參加男人的宴會相比,也沒有什麼丟臉的。歌妓在酒席間招待,為客人斟酒,為大家唱歌。她們之中有不少頗有天賦,那些會讀書寫作擅長歌舞的,多為文人學者所羅致。因為當時女人不得參與男人的社交活動,男人需求女人相陪伴,男人只好向那些職業性的才女群中去尋求快樂。有時,那種調情挑逗卻是純真無邪,也不過是戲謔而已,倒有幾分像現在的夜總會的氣氛。歌妓唱的都是談情說愛的歌曲,或輕鬆,或世故,或系痴情苦戀,或系假義虛情,但暗示雲雨之情,或明言魚水之歡。高等名妓也頗似現代夜總會的歌女藝人,因為芳心誰屬,可以自由選擇,有些竟有不尋常的成就。宋徽宗微服出宮,夜訪名妓李師師家。總之,當時對妓女的看法,遠較今日輕鬆。美國曼哈坦的詩人今日不為歌女寫詩,至少不肯公然出版,可是當日杭州的詩人則為歌女公然寫詩。即使是頗負眾望的正人君子,為某名妓寫詩相贈也是尋常事。在那個時代,不但韓琦、歐陽修曾留下有關妓女的詩,甚至端肅嚴謹的宰相如范仲淹、司馬光諸先賢,也曾寫有此類情詩。再甚至精忠愛國的民族英雄岳飛,也曾在一次宴席上寫詩贈予歌妓。

只有嚴以律己的道學家,立身之道完全在一“敬”字,同於基督教的“敬畏上帝”,只有這等人才特別反對。他們有一套更為嚴厲的道德規範,對淫邪特別敬而遠之。道學家程頤——蘇東坡的政敵,在哲宗皇帝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