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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店夥計咚咚咚下樓去了,他才對艾穆言道:

“聽說你們堂官王之誥,雖然與張居正是親家,卻並不附和張居正,因此頗有直聲。這次張居正父喪,他是反對奪情的,可有此事?”

“有,”艾穆回答肯定,“前日,王大人還去了紗帽衚衕首輔府上,勸他回家守制,盡人子之孝。”

“首輔接受麼?”吳中行問。

艾穆搖搖頭,道:“王大人回來後,那樣子看上去很痛心,他說張居正自嘉靖三十六年離開江陵,已整整十九年沒有回過家,也沒有見過父親,作為人子,暌違之情如此之久,實難想象。”

趙用賢彷彿從中受到啟發,說道:“首輔柄政之功過,今日姑且不論,但他奪情之舉,實在是違悖天倫,我輩士林中人,焉能袖手旁觀?”

“你想怎麼樣?”沈思孝問。

這時店夥計把熱過的酒菜端了上來。趙用賢給大家斟上酒,言道:

“諸位且滿飲此杯,然後聽愚弟一言。”

眾人都端杯飲了,趙用賢自個兒又斟了一杯,一口吞得涓滴不剩,方言道:

“子道兄草擬了一道摺子,愚弟也隨之擬了一道。今天請大家來,就是想請你們聽聽議議這兩道摺子有無斟酌之處。”

聽罷此言,在座的都興奮起來,一齊把眼光投向吳中行。吳中行起身走到窗牖下的茶几前,拿起隨身帶來的護書,從中取出一份奏摺,大家都是官場中人,一看這奏摺的封皮,就知道是一份已經謄正的題本——同樣都是題本,但名頭規格卻大相徑庭。洪武十七年二月,高皇帝訂下諸司文移紙式,如今快二百年了,一直不曾改易。凡一品二品衙門,文移用紙分三等,第一等高二尺五寸,長五尺;第二等長四尺;第三等長三尺。三品至五品衙門,文移用紙高二尺,長二尺八寸。六品七品衙門,文移紙高一尺八寸,長二尺五寸,這都是定式。每日通政司收到各地的奏摺,一看規格就知道是幾等衙門的。官員們的手本亦參照這個定式執行。吳中行與趙用賢都是五品官,因此用的是高二尺,長二尺八寸的四扣題本。吳中行小心翼翼將這題本捧回來,對在座諸

友言道:“曾士楚、陳三謨倡議首輔奪情的摺子已送到御前,我輩議見不同,卒不能不發一言,於是,我和汝師兄商量著各上一道摺子,我的一份已大致寫好,先在這裡念一念,看大家認為是否有不妥之處。”說著念將起來:

仰瞻吾皇陛下:臣得知,御史曾士楚,吏科給事中陳三謨等上疏皇上倡議居正奪情,臣竊以為不可,試述

如下:

居正父子異地分暌,音容不接者十有九年。一旦長棄數千裡外,陛下不使匍匐星奔,憑棺一慟,必欲其違

心抑情、銜哀茹痛於廟堂之上,而責以訐謨遠猷、調元熙載,豈情也哉!居正每自言謹守聖賢義理,祖宗法

度。宰我欲短喪,子日:予有三年愛於其父母乎?王子請數月之喪。孟子日:雖加一日愈於已。聖賢之訓何如

也。在律雖編氓小吏,匿喪有禁。惟武人得墨綾從事,非所以處輔弼也。即雲起復,有故事:亦未有一日不出

國門而遽起視事者。祖宗之制何如也?事系萬古綱常、四方視聽。惟今日無過舉,然後世業無遺議。銷變之道,無逾此者。臣吳中行伏拜。

吳中行剛唸完,趙用賢便從袖筒裡摸出兩張箋紙來,言道:“愚弟的具疏只是一個草稿,尚未寫成手本,索性也念給大家聽聽。”說著,把箋紙抖開來,清咳一聲念道:

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於數年,而陛下忽敗之一旦。莫若效仿先朝楊博、李賢故事,聽其暫還守

制,刻期赴闕。庶父子音容乖暌阻絕於十有九年者,但區區稍伸其痛,於臨穴憑棺之一慟也。國家設臺諫,以

司法紀任糾繩,但曾士楚、陳三謨二臣,竟嘵嘵為輔臣請留,實乃背公議而徇私情,蔑人性而創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非也。

趙用賢草擬的這道疏文,看來還沒有呼應成篇,但聽得出來,比起吳中行的那一道摺子,言辭更為憤怒。這也是官場上論爭的套路,先溫和後激烈。就朝廷的大是大非問題發表政見抨擊當道彈劾權貴,這本是士林清流的傳統。儘管進言者往往遭到貶謫甚至丟掉性命,可是仍有人會這樣去做。因為隨著時間推移,這些挺身維護“道統”者,若能九死餘生,往往都會變成士林景仰的人物。今日與座的七個人,都是意氣相投的中青年士子,滿腦子都是立言立德立名的書生意氣,因此,他們對張居正奪情同持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