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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出的參差不齊的小小墓碑,臉上帶著被狗咬傷後痊癒的細小疤痕,以及同學用鉛筆扎破後又長好的黑印兒。她的腰肢纖細,手指柔軟得能向手背彎過去。她在夏天喜愛穿長長的裙子或短短的短褲,能唱街上所有流行歌曲的前3句。總之,17歲的嗡嗡是個還未長出翅膀的天使,我想她一定是被一陣輕風吹到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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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小春已經把嗡嗡分發給我,可我卻還未認領,我隨著他一起去劇團找菲菲,時常碰見嗡嗡,還碰見很多與嗡嗡一起分到團裡的姑娘。不用說,我眼花繚亂而又十分矛盾,生怕一下挑錯了事後後悔。與此同時,小春倒是目標明確,他開著他的舊夏利,帶著吉它和啤酒,天天急急忙忙往劇團跑,一進去便扎進菲菲的宿舍,彈起吉它,唱著流行歌,對著菲菲直抒胸臆。

菲菲活潑好動,說話囉唆,耐心細緻,與小春脾氣十分合適。小春當時迷戀藝術,當然是通俗藝術,包括外國電影與中國搖滾,凡與藝術有關的事物無不令他動心,菲菲會跳舞,在他眼裡簡直就是高雅藝術。他最愛坐在練功房,看著菲菲排練,覺得檔次提高了一大截。菲菲與其他姑娘的舞姿攪得他心神不定,菲菲坐在下面休息時,小春便與她說話,趁機請她吃午飯或晚飯,如果菲菲同意,甚至早飯他也願意請,一次兩次三次。他把菲菲帶到我那裡,聊藝術,聊生活,看錄影,一星期後,他把菲菲從我這裡帶走,帶到了另一個朋友的房子裡。小春認為那裡適合亂搞,便在那裡提出了亂搞要求。菲菲認為,自己一個Chu女就這麼失身恐怕有點不太合適,便拒絕了,小春便堅持不懈地提出請求,菲菲再一想,反正Chu女早晚要失身,也就委婉地答應了。據小春介紹,菲菲是這麼答應的:〃要不然你先把我給灌醉了你再……〃這種答應法不幸刺傷了小春的自尊心,自然是遭到了小春拒絕。他認為自己只請求與菲菲亂搞,可沒請求過菲菲喝醉後再亂搞,他認為菲菲提出的辦法不合適,因為如果真是那樣的話,他將在其中扮演一個Chu女誘姦犯的角色,雖然這角色是Chu女分派的。我瞭解小春,他是我的朋友,小春很要面子,他在做一件事之前總是考慮做完後怎麼講它,他可不想自己事後被說成是一個擅長誘姦Chu女的人,他認為那樣太丟人。……總之,這件事情拖來拖去,兩人拉拉扯扯前後有那麼一個鐘頭。我想小春最後還是與菲菲達成了一致。像一切Chu女一樣,菲菲事後要求小春不要把這件事講出去;也像一切小青年一樣,小春沒有遵守自己的諾言,至少他把這事告訴了我,而且是懷著內心的欣喜,急不可耐地在第一時間把自己勝利的訊息告訴了我,從電話裡的聲音看來,我認為他發一筆意外之財也不至於這麼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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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節:一塌糊塗(23)

於是,用一般人的話講,叫做,菲菲與小春好了……你用不著問是怎麼好了,反正,他們就是好了,就如同一個人喝醉了,用一般人的話講,叫做〃這個人喝好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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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菲菲好了之後,小春忽然對我產生了一種負疚感。我認為,只有好朋友之間才可能產生這種負疚感。小春的情感我能理解,就像碗裡有一塊好吃的肉,小春一筷子夾走,猛地吞進肚裡,事後發現我正看著他,於是他便對我說道:〃怎麼著,你還沒吃啊?〃於是,在他的內心深處,負疚感油然而生。這至少證明小春是個仗義之人,這種性格使他在這個泥沙俱下的世界裡顯得卓爾不群,十分了得。一般人可不是這樣,如果我的另一朋友建成在這種情況下就絕不會這樣,他會對自己的嗅蜜本領吹噓一通之後,立刻斷定沒嗅上的人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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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小春的負疚感,我想我是得到了好處,特別是過了不久他與菲菲住到了我那裡以後。我得交代一句,小春是這種朋友,他幫你忙和麻煩你的時候都乾脆利落。我不知他為什麼放著自己另一個專門用來亂搞的房子不用,而帶著菲菲住到了我這裡,我當時正在搞寫作,沒想到問他這個問題,現在我猜測這件事可能與小春的虛榮心有關,也許他認為找一個搞藝術的姑娘就應該住到搞藝術的朋友那裡去吧。於是,情況越發對我有利,因為他們住了不久,我發現,不僅小春對我的負疚感沒有消除,而且菲菲也對我產生了負疚感。這讓我得到了更多的好處,當然這件事還得從頭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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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小春帶著菲菲敲門進入我的房間,坐穩後問我,能不能在我這裡借住一宿,我說沒問題,我有一張多餘的單人床。我們三個人動手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