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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皇帝下聖旨准許了議和,但後來又認為這種做法不策略,接連下旨禁止。袁崇煥要借議和收復故土,更加極力堅持議和。此時,就有科道官說朝鮮和毛文龍被攻打,是議和所致。

天啟七年(1627年)五月,皇太極出兵南下,直抵寧遠的外圍要塞錦州,把錦州四面包圍了起來。守衛錦州的是山海關總兵官趙率教和太監紀用,勢單力薄,就用求和作緩兵之計等待援兵。袁崇煥派祖大壽帶4000精銳騎兵從寧遠出發,準備從敵後襲擊,不料卻被截回。雙方議和未成,後金兵大舉攻打錦州,趙率教帶兵死守,從五月十一日到###,血戰30餘場,毫不退縮。皇太極見攻錦州不勝,就於二十八日分大部兵力去攻寧遠。袁崇煥兵力較上次已大為增長,此次不僅僅是防守炮轟,也出城與後金兵野戰廝殺。原來曾與袁崇煥有過節的大將滿桂也奮力拼殺,身中數箭不下火線。戰鬥異常殘酷,金兵傷亡慘重,城下屍積如山,不得已放棄寧遠,又轉攻錦州。錦州將士奮力抵抗,後金軍見仍不能克勝,只得於六月五日撤退,只毀了大、小淩河兩座城。這是明軍對後金軍的第二次血戰勝利,史稱“寧錦大捷”。

從寧遠大捷到寧錦大捷,其間一年半的時間,袁崇煥將他的軍事思想和軍事方略運用到營建遼東防線上。他總結上次寧遠大捷的經驗,根據敵我軍隊的特點,提出了“憑堅城以用大炮”的戰術原則,認為敵兵善於野戰,我軍則拙於野戰,只能憑藉堅固的城池打擊敵兵;又提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款為旁著”的策略,認為防守是第一位的,野戰、款和等等都可以用,但不能為主;從長遠看,他提出了“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和“守關外以御關內”的方略,從而接連獲得兩次大捷,給入侵的後金以沉重打擊。一時海內驚歎。

但明廷內部尖銳激烈的派系爭鬥並未讓袁崇煥嚐到勝利的喜悅。袁崇煥雖然不是東林黨,也不與東林黨過從太密,但其座師韓爌、保薦他的御史侯恂、前遼東經略熊廷弼等等都與他關係極好,而此數人與東林黨關係不一般。因此,袁崇煥也被目為東林一派。閹黨交章彈劾,說袁崇煥不救援錦州是“暮氣”,袁崇煥便請求辭官。

袁崇煥案 二(3)

事實上,袁崇煥在錦州被困時,因考慮寧遠位置重要,關係整個遼東局勢和國家安危,上疏請求派其他兵力馳援錦州,天啟帝表示同意。袁崇煥又請讓他本人帶兵35000人救援,卻遭到兵部的阻止:“援錦之役,責成三帥,寧撫只宜在鎮,居中排程,戰守兼籌,不必身在行間。”袁崇煥只得調派滿桂、祖大壽等人前去馳援。

耿直倔犟的袁崇煥不願爭辯,請求辭官,七月,天啟帝准許他辭官歸家,而用王之臣代任督師兼遼東巡撫,駐於寧遠。

朝廷官員因寧錦大捷增秩賜蔭者有幾百人,魏忠賢的從孫魏鵬翼還在襁褓中,也被封為安平伯。而袁崇煥只增加一級俸祿。尚書霍維華為袁崇煥抱不平,上疏要求把蔭職讓給袁崇煥,魏忠賢也未准許。梁啟超讀到此,在他的《袁督師傳》中慨嘆道:“古未有奸臣在內,而名將得立功於外者!”

袁崇煥案 三(1)

天啟七年(1627年)八月二十二日,23歲的天啟帝朱由校病死,因無子由其17歲的弟弟朱由檢嗣位,年號崇禎。崇禎帝即位伊始,就展現出了不同於天啟帝的強硬姿態。他在東林餘黨的支援協助下,將閹黨一舉擊潰,魏忠賢被賜死,其黨羽被稱為“逆黨”,或殺頭或革職。被閹黨排擠罷免的大臣又得起用,冤死的大臣得到平反。人心大快,朝政為之一變。崇禎帝也被臣民看作是“中興之君”。是年十一月,崇禎帝重新起用袁崇煥,任為都察院右都御史,管兵部添注左侍郎事。

崇禎元年(1628年)四月,再升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指揮薊、遼的部隊,兼負責登州、萊州、天津軍務。按明制,軍官需由文臣擔任,主要是擔心武官掌握兵權威脅皇位。帶兵的文臣銜級最高為督師,一般必須以大學士兼任,宰相或首輔出外帶兵才稱督師。袁崇煥不是大學士,卻有了大學士方能得到的軍事最高官銜,此時距他做知縣時僅六年時間,提拔速度之快令人瞠目。只是他的兵部尚書銜,是督師所加的加兵部尚書銜,並非真正的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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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袁崇煥從廣西家中趕到京師,崇禎帝在宮城平臺召見袁崇煥及親信大臣。崇禎帝慰勞一番後,問袁崇煥:滿洲起兵已經十餘年,我國失土喪師,生靈塗炭,朕把你從萬里之外召來,你有何方略平遼?袁崇煥見新皇帝禮賢下士,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