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文,說是他可以替我哥找個人去辦這事。但還有個問題,要找人必然就得使錢。
錢我哥有,我問齊方,你找的人可靠不可靠?齊方說他找的是他們齊家的家奴,論本事還行,論人品,那就要看錢多錢少了。我說臥槽你還有家奴!等會!你家的家奴,還得使錢啊?齊方瞪大眼睛說多新鮮啊,這就好像舊社會的僱農和長工,地主使喚起來,不也得給他們工錢嗎!他嘆了聲氣,說起他們家來。養屍這種行當容易損陰德,久而久之,家族的氣脈就衰敗了,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後果,齊方他們家在富裕起來之後,就慢慢地僱傭一些窮人來打下手。一般要和屍體直接接觸的活都由這群人來操作,順便就把積攢下來的孽障,都轉移到這群人的身上。這一群人固定下來之後,便成為了齊方他們家的家奴。說是家奴,其實主僕關係並不強,而更接近於是僱傭關係。
我哦了一聲,覺得有家奴這事還挺新鮮的。順口又擠兌齊方說,沒想到你還是個地主家的少爺。齊方說他們家到他媽那一代,就基本上沒動用過家奴。不過舊關係都還在,彼此也都知道對方的底細。他問我哥的意思,是要自己去涉險,還是找個夠機靈的人,替我們去跑這一趟?我哥沉思了一會兒,我估摸著,他可能是在考慮別人所冒的風險。齊方也看出來了,說林逸你用不著想這麼多,只要價錢足夠高,他找的那人就一定不會死!
最後三人商量定,就照齊方說的辦。他借我哥的手機打了個電話,這麼大半夜的,對方竟然馬上就把電話接上了。齊方用我聽不太懂的方言說了幾句,然後又聽對方說了幾句。他臉色看著好像有點不大對,說完了掛電話,跟我哥說,隔天還得請這個人吃一頓飯。就今天這一天,外頭的訊息就已經傳瘋了。道上都知道咱幾個從靈海里活著出來,至於具體是怎麼說咱們的,還得當面問了才知道。
我哥點頭答應,後半夜無話,一直到天亮。天亮之後我哥找了間館子,訂了中午的位置。他把地址告訴齊方,讓齊方約上人先過去。我哥還要帶我去另外一個地方,中午飯點再見。齊方也沒問我們去幹什麼,答了聲行,瘸著腿就走了。我哥開車上路,夾在上班時間的車流高峰裡,一直往市中心走。這個點路上堵得一塌糊塗,好多地方簡直就跟停車場一樣。我哥看似也不著急,把手搭在車窗上,看著外面的車流發呆。我找話跟他說,問他從今往後周同怎麼辦?是不是還養著它,你要是把身體還他,他根本就應付不了周家的那些人。我又問我哥知不知道周同他爸媽財產的事,據周琳說,周同現在是他們集團最大的股東了!可為什麼換成是你,這筆財產就不作數了?你們倆在生理構造上等於是同一個人,按理來說,權利應該是相當的才是。
我哥沒怎麼聽進去,等我說完了,才輕輕地問我:“你剛才說什麼?”我說得你就當我什麼都沒說,指了指前面的綠燈,讓他留心點開車。我們被車流裹挾著往前挪動了幾十米,然後綠燈轉紅,行進的速度又停了下來。白天看人沒有晚上那種明顯的紅光,不過,我還是能看清以往根本就看不見的東西。比如說在我右前方大約百米的位置上有一棟寫字樓,二十三樓的落地窗戶旁,有個女白領正對著鏡子補妝。我朝她看了一會兒,心裡想視力好還真是挺方便的。一群蒼蠅打我面前飛過去,我都能看清它們各自的腿上有幾根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