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我活著?那剛才……”強忍住胸口的痛楚,程名振將話題轉移。小杏花嫁人了,她以為自己已經死了。可自己明明給她有過今生之約的,即便死了,難道幾不能多等,多等幾天麼?難道夫妻真是同林鳥,大難臨頭便要各自飛?
看了看兒子慘白的臉色,程朱氏輕輕嘆息。兒子難過,她自己何嘗不是萬箭穿心?可能怪誰呢?只是命吧!
“不打你幾下,怎能幫你掩飾。娘知道你活著,如果你死了,怎麼會有那麼多人終日在咱家門口轉?你的朋友在咱家門口賣針線,不是短了這個,就是少了那個。做生意的人錙銖必較,哪有像他們那樣剌虎的?”(注1)
“您知道我沒死!您沒嚇到就好!”程名振輕輕點頭,也不知道聽清楚了孃親的話,還是心裡還在想著別的事情。
“他們每次來賣雜貨,娘都想問問你的情況。但娘不敢問,更不敢胡亂猜!那個林縣令迫不及待地宣佈你死了,還給你在城隍廟裡邊塑了像,肯定有其原因。所以娘只能糊塗著,只能糊塗著看杏花出嫁!”
怪不得整個成賢街的鄰居們用那種眼光看我。原來,他們是準備看我知道小杏花出嫁後的熱鬧。不是感激,更不是敬佩我敢於孤身犯險!程名振心裡又是痛楚,又是失落,彷彿有人拿了一塊冰,硬生生壓在了自己胸口。
屋外傳來細碎的腳步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