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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著者也得放棄有系統地安排題材。對於這樣的雙重損失,讀者可以告慰的是,在指導人生這一題目上,如果要求予以詳盡而有系統的處理,事個作品幾乎一定會淪為無趣乏味。我只是寫出我的思想中值得寫出的——一些據我所知還沒有別人說過,無論如何,別人還沒有用同樣形式表達的思想;我討論可以認為對這一廣大的領域所已獲得的成就,有所補充。

但是,為了讓眾多不同 見解和忠言在這裡做出有次序的介紹,我將把有關材料區分為總的看法、處己之道、處人之道、以及如何對待世道和命運。

一、總的看法

(1)人生的睿智行為的首要規則,在我看來,包含於亞里士多德在《尼可馬氏倫理》(VII。12)中所提到的一個觀點,原文可譯為:明智人士所致力從事的是免於痛苦,不是尋求歡樂。

這句話的真實性,在於申述一切歡樂和快樂的消極性質,也就是指出一項事實:歡樂只是不具痛苦,痛苦卻是人生中無法避免的成分。雖然這一命題我在我的主要著作《世界作為意志和表象》(卷1第58節)已提出詳細的論證,我在這裡有需要增列一個在日常環境中時時可發生的例子。設苦除了某小處有點痛楚,我們的向體是完好的健康的:這一小處的痛楚會完全佔據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失去整體的幸福感,並摧毀我們生活中的所有安樂和舒適。同樣的,除了一事未達天目標之外,我們所有的其他事情都盡如心意,這一件事就將會不斷的煩擾我們,雖然它不過是無關緊要的一樁事。我們總想到這件事,很少想到我們做得極為成功的更為重要的其他各種事。在這兩個事例中,都是我們的“心意”受到挫折;其中一個事例,是挫折具體地發生在我們的有機組織中,另一個事例,是它出現於生活的掙扎之中;這兩個事例都說明,心意的滿足在於完全不過到阻撓。因此,快樂給人的滿足,並不是直接感受到的;充其量,只有我們在考慮到我們的狀況時,我們才覺得有快樂這麼一回事。但阻礙或是鉗制我們心意的原由,卻是確實的:它會不折不扣地宣佈它的存在。所有快樂的維繫都在於把這一鉗制除去——換句話說,把我們從心意的控制中解放出來,是以快樂這種狀態從來不會維持得長久。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五章 思辨與箴言(counsels and maxims)(2)

上面我們引自亞里士多德的絕妙規則,要求我們儘可能的把目標朝向避免人生中的無數不幸,而不在於求取其中令人欣喜和愜意的事物,其真實根據就在這裡。如果這些話沒有指出一條可採擇的正確途徑,那麼伏爾泰所說“快樂不過是夢、憂傷卻是現實的”1便是妄語,而事實上他的話十分可信。一個人想要評估自己的一生是否快樂,一定需要把他所逃過的各種劫數一一記下,而不管他所曾享受的歡樂。這也是“幸福獲致術”的不二法門;因為“幸福獲致術”的起始,就是先隨認它的名稱本身就是委婉說法,“生活幸福”就是指“生活不那不幸福”——即渡過一個可以容忍的生活。毫無疑問的,我們之所以獲得生命,不是去享受此生,而是克服此生的困難——走完人生路。有無數的說法都用來表達這個意思——例(1 'le bonheur n’est qu’un reve ,et la douleur est reelle')如拉丁文的“克服生命、渡過一生”2;(degere vitam,vita defungi。)或是義大利文的“但願能渡過此生!”3(si scampa cosi);還有德文的“我們必須盡能力過日子”,“吉人天相”4,(man muss suchen durchzukommen,er word schon durch die welt iommen)等等。到年老時,想到比重的任務已經功德圓滿,不能不是莫大的安慰。最快樂的命運,不是去經驗到最怡人的欣喜或是最大的歡樂,而是我們把生命帶到終點,未遭受到身體或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拿我們所經驗的欣喜或歡樂,去徇一生的快樂與否,是採用了錯誤的標準。因為歡樂畢竟是負面的;認為歡樂會產生快樂是一個錯覺,是受到羨慕心的偏愛所致,難免不最後獲得懲罰。痛苦予人的感覺是不折不扣的,痛苦不存在是快樂的真正標準。如果我們未遭受痛苦,而且又不覺得生活枯燥,世上快樂的必要情況都已經達到;其他一切都是虛妄的。

這麼說來,我們絕不應該用痛苦的代價去換取歡樂,即使只是侷限於招致痛苦的風險,也不應該去冒犯;要是那麼做去,就是以正面而真實的去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