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配合回答我提出的問題,否則我到法庭告你。”阿姝被嚇住了,以為阿強真的是執行學校佈置的“任務”。於是阿強便脫掉了她的衣褲,用雙手摸阿姝的乳房,幾分鐘後又推倒阿姝,用手摳摸其陰部並插進陰道,導致阿姝出血。後來在樓頂另一側玩耍的阿姝妹妹看到姐姐出血大聲喊叫,阿強才收手。
當晚,阿姝父母便發現了阿姝的異常,經詢問後他們決定報警。後來阿姝經醫院診斷為處女膜9點破裂,警方法醫檢驗所進行驗傷時確認阿姝外生殖器紅腫符合鈍性外力作用所致。警方經調查後確認阿強違法不滿16週歲,只對他進行了警告的行政處罰。
可事情並不是大人們想像得那樣簡單,警方的警告、大人的責罰、眾人的唾棄並不能彌補這件惡劣事件給一個女孩造成的傷害。出事後,阿姝變得驚恐不安,晚上不是睡不著覺就是經常被噩夢驚醒,比她小几歲的妹妹因為是唯一的現場證人及事後向警方出示證詞,也搞得驚恐不安,不知道大人的世界究竟出了什麼大事,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日子也一去不復返,而那個肇事的阿強卻頂著個警告若無其事地晃悠著。
兩個月後,阿姝的父母在別人的好心指點下,找到了一位專業律師打算出這口悶氣,他們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請求法院判決被告阿強支付醫藥費、交通費等900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可庭審時,阿強及其法定代理人(即阿強父母)卻說,阿強只摸了阿姝的乳房,即警方在行政處罰書中認定的“汙辱”,並未摳其陰道,他們還要求對阿姝進行重新鑑定,但由於此時距事發已有兩個多月,無法重新鑑定。於是,阿強父母認為,醫院的驗傷報告只證明阿姝的處女膜破裂,但未指出是陳舊性破裂還是新鮮性破裂,所以不能證明阿姝處女膜破裂是阿強的“汙辱”行為所導致,所以不同意索賠要求。
《深圳晚報》記者王雅所的這篇“當孩子遭遇性侵犯……”的報道受到了各方面的關注。
對此,深圳市醫學會性醫學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陶林著文提醒家長。
他說——
對孩子的“性保護教育”越早越好。
這個案子再一次給所有家長敲響了警鐘,對孩子要及早進行性保護教育(教授孩子如何進行自我保護,以預防性侵害),基本上從孩子五六歲上幼兒園時就應開始,因為這時的他們已懂得男女不一樣,家長應告訴他們:“除自己的同性父母之外,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異性父母都不能隨意觸控自己的身體,尤其是自己的隱私部位,即胸部及陰部。”“任何人都無權觀看和觸控自己的隱私部位。”尤其是上小學後,更要告誡孩子這個保護自己的原則,否則就是對自己的侵犯行為,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這都同樣重要。
根據全世界的調查顯示,性侵犯、性騷擾、亂倫行為大部分都發生在熟人間,因為熟悉和信任,孩子會認為這是正常的事,缺乏基本的防備意識。像有些家人或熟人因為喜愛或其他原因撫摸孩子隱私部位,這是對孩子影響非常不好的行為,可能導致孩子提前對性的關注和認識,而且給孩子身心也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甚至會延續很久或一生。當他們長大明白了這些不良行為後,他們會感覺自己被別人侵犯或汙辱,這種陰影很難消除。如果當時被弄傷了,影響就會更深刻持久,如果發生在親人間,他們會產生嚴重的羞恥感。
介紹至此,夢蝶說:
“對孩子的性侵犯,已經失去人性,令人髮指。上面介紹的僅是眾多此類案件中的幾例。上面報道的案例中有3例發生在校園。下面再介紹近年來6例校園性侵犯事件。
“1998年1月至1999年8月期間,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東洞鄉小學教師任大青先後姦淫、猥褻小學生13人。
“1999年底起,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某小學班主任程世俊在課堂內強姦猥褻女生長達兩年時間,班內6名女生無一倖免,被害學生中最小的年僅7歲。
“從2000年起的兩年間,北京市通州區永順小學數學老師陳有海經常以補課為名把女生單獨叫走,拉到學校小賣部旁的一間小黑屋裡進行猥褻。
“2001年3月至2002年6月,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川口村教師劉興國在課餘將8名不滿14歲的女學生騙至其舍,先後對5人實施姦淫,對3人多次猥褻。
“2002年4月間,北京海淀區藍靛廠某小學學前班4名五六歲的女生,自訴經常被男體育教師親吻和撫摸。
“2003年3月,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寧遠鎮一名小學女生在課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