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巴斯克和妮珂萊特驚恐不已,當時只注意血流滿面的年輕的主人。惟獨門房,當他用蠟燭照著悲慘的馬呂斯來到時,注意到了這個人,下面是他提供的特徵:“這個人的神態令人感到恐怖。”
馬呂斯把他帶回外祖父家時穿的血跡斑斑的衣服儲存著,希望能對他的尋找有用,當他仔細看著這件衣服時,發現下襬的一邊很古怪地被人撕破了,而且還少了一塊。
有天晚上,馬呂斯在珂賽特和冉阿讓面前談起了這樁離奇的遭遇,以及他進行的無數得不結果的查詢。“割風先生”冷談的表情使他很不耐煩。他很激動,幾乎發怒似的喊道:“是的,這個人,不論他是個怎樣的人,做的事真了不起。你知道他做了什麼嗎,先生?他好象一個大天使那樣出現了,他在戰火中把我偷出來,開啟下水道,把我拖進去,揹著我!在這可怕的長廊裡彎著腰,屈著膝,在黑暗中,汙水中,走了差不多一法裡半,先生,背上還要揹著一個死屍呢!他的目的何在?只是為了搭救這個死屍。而這個死屍就是我。他對自己說:‘可能還有一線生機,為了這可憐的一線生機,我願冒著生命危險!’而他不只冒了一次生命危險,而是二十次!他的每一步都很危險。證據就是他一 出陰溝就被捕了。先生,這人所做的這一切您知道嗎?他並不希望任何報酬。我當時是什麼人?一個起義者。什麼樣的人呢?一個敗兵。呵!如果珂賽特的六十萬法郎是我的??”“這錢是您的。”冉阿讓插上一句。
“那麼,”馬呂斯接著說,“為了找到這個人,我寧願花去這筆錢!”對此冉阿讓一言不發。
第六卷不眠之夜
一 一八三三年二月十六日
一八三三年二月十六日至十七日的夜晚是祝福之夜。在它的黑影之上,天門開啟了。這是馬呂斯和珂賽特的新婚之夜。
這是喜氣洋溢的一天。這不是外祖父所夢想的奇妙佳節,一種有小天使和愛神共同出現在新婚夫婦頭上的仙境,不是一件可以裝飾在門的上方如同婚禮畫中的那種喜事,但這是一場甜蜜而歡暢的婚禮。
一八三三年的結婚儀式和今天的不同。法國尚未模仿英國那種無比細膩的把妻子搶走的做法,一出教堂就溜了,含著羞把幸福藏起來,將破產者的行徑和《雅歌》①裡那種狂喜結合起來。讓自己的天堂在驛站馬車裡顛簸,讓喀噠喀噠之聲來打斷自己神秘的心情;選一張小旅店的床當作婚床,在普通的按夜計費的房間裡留下一生中最神聖的回憶,再加上和馬車伕以及旅店侍女的接觸,大家還不懂得這一切是多麼貞潔、美妙和端莊得體。
在我們生活十九世紀下半葉,市長和他的肩帶,神甫和他的背心,法律和上帝都已經不夠了,還必須加上朗朱莫驛站的車伕;穿著紅翻口袖的藍上衣,飾有鈴鐺紐扣的金屬臂章,綠色皮褲,咒罵著紮起尾巴的諾曼底雙馬,假的肩章帶,打蠟的帽子,撲了粉的粗頭髮,很長的馬鞭和笨重的靴子。法國也還沒有模仿英國貴族的那種優雅做法:把磨損了後跟的拖鞋和舊鞋象下冰雹似的砸在新婚夫婦的驛站馬車上,學邱吉爾的樣式,後稱馬爾波羅式或馬爾勃路克式①,他在結婚那天,姑媽的盛怒給他帶來了福氣,破鞋和舊拖鞋還沒有加入到我們的婚禮中來,不用著急,好的習俗在繼續擴充套件,不久就會到來的。
在一八三三年的一百年以前,人們舉行婚禮是從容不迫的。
那個時代也真怪,大家覺得婚禮是私人的喜事,同時也是社會上的禮節,家長式的喜筵並無損於家中盛典的隆重氣氛,允許有極端歡樂情緒表現,只要是正派的,這對幸福毫無損害,還有,這兩個命運的結合在家裡開始了,這個結合將產生一個家族,新房從此將證明他們是在此成家立業的,這些都是值得尊敬的好事。
人們不因在家中成婚而害臊。
因此婚禮就按照現在已經過時的方式,在吉諾曼先生家中舉行。舉行婚禮,雖然看是普通而自然的事,但要去公佈通知,申請結婚證,跑市政府、教堂,也不免有些複雜,在二月十六日以前無法準備就緒。碰巧十六日正是星期二,狂歡節的最後一天,我們提到這一細節,只是因為我們喜歡準確。大家猶豫,躊躇,特別是吉諾曼姨媽拿不定主意。
“狂歡節最後一天!”外祖父大聲說,“再妙不過了,俗話說:狂歡節 結婚,沒不孝的子孫。不管了!決定十六日!你願意延期嗎,你,馬呂斯?”
“當然不願意!”那情人回答。
①《雅歌》,《聖經?舊約》中之一篇。
①邱吉爾(John Ch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