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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很大程度上人為地低估甚至忽略了。

我們認為,女兒養老的作用在農村老人的贍養過程中被低估或者被忽略是有深層次原因的。具體說來,這是與農村低成本的贍養方式以及他們對贍養概念的狹義理解分不開的。在農村地區,一個老人如果沒有什麼重大疾患的話(如果有,除非癱瘓,別的重大疾病也往往會因為子女無力負擔高額的醫藥費,很快就會病亡),贍養起來是沒有多大經濟負擔的,無非是家裡多了一口人吃飯而已。因為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老人是少有花銷的。所以,在許多的農村人看來,贍養義務無外乎兩個方面:第一是承擔醫療費用,第二是支付喪葬費用,尤其是後者,往往被作為衡量一個人究竟贍養還是沒有贍養父母的主要指標。

在上面的個案裡,雖然我們不能排除當事人出於經濟因素的考慮,但是他們怕揹負“不孝順”的社會汙名,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另外,當地農民對贍養概念的理解也有著其特殊性,他們更多地把贍養理解為物質層面的供養,到時候給一點錢花,給一口飯吃,很少或從沒有考慮過老人的精神需求。但是,從某種意義上我們認為,對於今天已經解決了溫飽的農村老人來說精神需求的重要性要比簡單地給錢大得多,而這種形式的贍養內容在農村養老的概念定義中被無情地刪去了。這也就出現了一邊是老人生前常年住在女兒家,而另一邊卻是在老人身後,因為誰在葬禮上花費多,而爭論誰更有資格擔當為老人“養老送終”的這個光榮稱號。

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殯葬習俗使然。葬禮在農民的心中,被認為是他們人生價值的衡量尺度,是對他們人生價值的總結,被看作他們生命中的一部分,因此格外重視。彷彿葬禮越隆重,花費越多,死者的人生價值越大。相反,如果某人的葬禮不夠氣派,大家不僅感覺死者的子女對不起死者,沒有恰當地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而且更多的是嘆惜死者的命運不濟,認為“死得不值”。這一點在城裡人看來,好像比較難以理解,人都死了,折騰那些有什麼價值,無論你葬禮辦得多好,死者也不會見到了。但是在農村人的眼中,事情可就完全沒有這麼簡單。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甚至可以說,許多研究者對農村人生育男孩是為了“養老送終”的理解是片面的,他們只重視了養老部分,而忽視了另外一個重要目的,那就是送終,在農村人眼裡,後者並不比前者的重要性差。因為,在農村的風俗裡,女兒是不可以送終的。即使事實上沒有兒子,也要過繼或者收養一個來完成他們人生的最後一件大事。據我們觀察和理解,在農村裡,一些開明人士現在基本上已經能夠在養老問題上做到兒子、女兒一視同仁,但是在送終的問題上,卻完全依靠兒子,這可能是比簡單的養老顧忌使他們偏好男孩的更深層次原因。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求名與為利——到底兒女誰在贍養農村老人(7)

(四)贍養問題上的“潛規則”

在吳大媽的故事中,還有一個細節我們很感興趣,那就是為什麼像吳大媽這樣一個善良和孝順的人為什麼會總盼望著哥哥把母親接到城裡去住呢?是吳大媽為逃避或減輕負擔嗎?顯然不是,是真的為了讓母親住一住樓房,享受一下城市氣息,當然不能排除有這方面的考慮,但這也不是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吳大媽那樣一個受傳統農村觀念影響甚深的人,認為老人只有住在兒子家裡才是最合適的、最名正言順的,哪怕為此她在經濟上或者精力上付出再多,她認為也是值得的。而住在女兒家裡,無論再好,也終究不是自己的家。

對於吳大媽的這番道理,我們是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和依據來駁斥她。因為你如果從吳大媽成長的環境方面思考,她的說法是有道理的:農民是理性的,農民更是愛講求面子,甚至老人在兒子家還是女兒家過年都會是一個“原則性”的大問題。所以每到進入臘月,吳大媽總是盼望著母親能夠被兄弟們早日接回去,那樣,她就可以自豪地向外人宣示:看,母親是有兒子的。而且接走得越早,吳大媽的這種自豪感越強。我們也知道這裡面可能還有一些封建迷信的東西在影響著吳大媽及其兄弟們的思維和行為,如讓老人在女兒家過年對年輕一代不利,會影響某些人的運氣等等。

當然我們不能指責吳大媽迷信,也不能指責吳大媽老舊,在農村的現實生活中,正是這些“陳規陋習”組成了所謂的“潛規則”,有效組織著農村人們在老人贍養上的職責分配、時間安排等等。我們不敢想象,假如哪一天這些最有農村氣息的“潛規則”被現代化了,農村老人的命運會如何?一些具有革命浪漫色彩的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