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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部分

也認為人要變壞才能出人頭地,於是也去坑別人,社會變得越來越亂。

如今中華民國則是依舊是用普通法體系,儘管有法律條款,但也一定程度上要為道理讓道,道理影響判罰的力度比較大。

例如殺了人,如果不是受了極大冤屈,被壓迫到極點的殺人,或者是正當防禦殺人,都是要判刑的,但是根據佔道理的多少,情節是否嚴重,來進行量刑。如果佔了道理,又是過失殺人,放出來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的,殺人可能只會判個一兩年。如果是情節惡劣,性格變態,會引起民眾恐慌的,不是死刑就是終身監禁。具體判個什麼標準,則是由普通民眾組成的陪審團來進行把握的。

大陸法體系講究司法的過程公正,而不追求最終結果是不是弘揚了社會正氣。這樣讓小人逍遙法外,讓有良心人的人受傷。

而普通法也可能因為陪審團的判斷失誤而引發一些誤判。

但是兩種法律,還是普通法更好,因為民眾認為對的,那就是對的。只要能然民眾知道對錯,那就勝於一切。不管是不是判錯了,起碼弘揚了正氣,所有民眾都會接受,因為是按照道理來判的,這樣一來民眾也就會講道理。

所以沈凝雲選擇的是普通法體系,繼續對百姓進行教化。讓國民知廉恥、明對錯。

中華民國的執法機關的執法標準也很簡單,但凡會敗壞風氣,讓有良心的人心寒的行為都要進行起訴,由法院確定判罰的大範圍,再又陪審團決定具體的判罰程度。

中華民國當前的法制是獨立於行政之外的,自成一個體系,法官不受軍政干涉。

這一年沈凝雲掌控中央,西北政fu開始處於半解散的狀態,沈進文也辭去了西北政fu行政長官的職務,出任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院長。

中華民國的最高法院許可權極大,甚至可以審判總統。

所以司法體系的權力比較大,不受權貴威脅。加上中華民國的反腐體系直接是套上西北的人員、制度,已經比較成熟,法官被利誘的情況不多見。

加上中華民國的判罰過程中有普通民眾組成的陪審團之類,以及一些證據不充分的可以上訴,敢收受賄賂的不多見。

無法被威逼,也無法被利誘,就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使得中華民國的司法變得非常公正。民眾起訴也比較方便,有足夠證據就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秩序就這樣迅速建立起來,社會風氣也越來越好。延續幾千年的教化也在持續進行。

至於向民眾宣傳那些東西,無非也就是延續幾千年的傳統,中國幾千年來有三種教育方式,一個是家庭教育,以古代門閥做得最好。一個是學校教育,一個就是城隍廟教育。

城隍廟教育講究因果報應、來世今生之類,對教化極有意義。

古代中國地方上能進行自治,並且還有不錯的秩序,主要就是儒家的教化,以及陰神這些東西的城隍廟教育。

中華民國這些制度施行到地方後,這一年的犯罪率大大降低,甚至有大量犯罪分子到警察局自首,畢竟被抓到的話,後果非常嚴重,對於那些惡意犯罪,很容易被判槍斃。

而在邊境省份,例如西域、漠北這些地方,漢民則有持槍,什麼小偷之類的犯罪份子幾乎絕跡。

中華民國的治安穩定後有個很大的好處就是,老百姓的房子的成本降低了。老百姓的房子很多都是用木板搭的別墅,防盜能力很差,但是所需的建設勞動力大大減少,而且住著也比較舒適。

只有沿海有颱風的省份,才會建設比較堅固的房子。而那些木板搭建的別墅在地震多發地區也有個好處,那就是房子倒了不容易壓死人。

年關的時候,汽車消費再次達到一個高峰時期,大量的工人這一年選擇購買汽車,銀行可以向他們發放信用貸款。

所謂信用貸款,就是不還銀行錢之後,房子和汽車不會被收回。銀行將會將其歸入無信用的行列,沒有足夠的信用,則不能享很多國家福利。

這樣的制度有個好處,那就是在經濟繁榮時期,老百姓能還得起錢,為了國家福利不會說不還錢。而在經濟蕭條時期,實在還不起的時候,銀行可以不取消其信用,同樣也不收回老百姓的房子和車子。

經濟蕭條是銀行搞出來的,銀行背後則是財團。財團真正的意圖是收購那些民資,並不是要收割老百姓的生活必須資源。房子和車子對於銀行來說沒太大用處,如果都要收回來,堆在那裡也沒用,還會讓大量老百姓睡大街。

所以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