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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法庭上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好不熱鬧。

1946年7月5日,一個神秘證人突然出現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證人席上,讓所有被告和他們的律師感到震驚。這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國際檢察局手中掌握著的第一張牌———田中隆吉。

田中隆吉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和陸軍大學,從1923年起就在日本陸軍參謀部工作,1927年以後被派往中國,在北京、張家口一帶長期從事侵華活動。1935年任關東軍參謀,1939年任陸軍省兵務科長,1940年晉升少將,升任陸軍省兵務局長,但是因為跟東條英機意見不合,在1942年被東條英機罷免了。他深悉日本對外侵略內幕,一開始就“全力配合檢察活動”,將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寫成詳盡的供述材料,並在法庭上公開出庭作證。

美國檢察官薩蓋特出場訊問。他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炸死張作霖的,究竟是誰?

田中隆吉作證說,我查過卷宗,張作霖之死,是當時關東軍高階參謀河本大佐計劃並實施的。1931年6月3日,在南滿鐵路和京奉線交叉處炸燬了北京開來的列車,車上的張作霖沒有逃過此劫,第二天就死了。

田中隆吉的證言極具殺傷力。被告們鴉雀無聲,特別是東條英機,狠狠地盯著過去的部下,滿臉怒容,焦躁不安。

但田中隆吉緊接著在法庭上把自己知道的日本軍部的內幕一一道來。就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策劃成立偽滿洲國、南京大屠殺等侵華罪行做了尤其詳盡的敘述和證明。他的作證使日本戰犯的侵略罪行大白於天下。其實,向東京法庭提供各種情報和協助檢察活動的日本人為數不少,絕非田中一人,只不過大多數人的協助活動是秘密進行的,而田中則是公開以證人的身份出現的。

◆ 艱難取證

在法庭上,面對那些戰爭狂人和一批西方善辯的律師,審判將是一場無硝煙的戰場,是另一種形式的較量。證人證據找準了,有說服力,那就是一枚枚拋向惡魔的“重磅炸彈”。

5.鐵證(2)

然而,隨著審判的進行,中國的法官和檢察官們越來越發現國民政府方面對東京審判準備不足,出庭作證的國民黨政府官員法律水平低下,只會講些空洞的話。如原國民黨政府軍事部次長秦德純,到了法庭上只會說日軍在中國“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翻來覆去地講,卻拿不出實際證據,遭到了法庭上許多人的譏笑。

過不了多久,庭審就要進入被告戰犯個人辯護階段了,那時將由被告提出證據,檢察方面進行盤問和反駁。如果我方檢察官提不出更有力的證據,而盤問和反駁又不得力,後果將不堪設想。但中國代表團的人手有限,所以急需增援。

在東京審判期間,美國投入的力量最大,兵強馬壯;就連僅僅和日本打了兩次小規模邊境戰爭的蘇聯,最初都計劃派出70人的龐大工作班子參加審判。但中國呢?當時參加法庭審判工作的自始至終沒有超過10個人。

由於中國檢察方面的力量勢單力薄,國際檢察局已經決定把對土肥原賢二和坂垣徵四郎的指控與盤問的任務,分配給了菲律賓檢察官羅貝茨負責。這讓中方人員顏面盡失,無地自容。

檢察官對所審理的戰犯,不說有生殺予奪之大權,也有舉足輕重之作用。因此,中方檢察官為嚴懲血腥屠殺千百萬同胞的侵華戰犯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坂垣徵四郎,向首席檢察官季南提出請求,將對土肥原和坂垣的指控改由中國檢察方面擔任。但檢察長以已經分了工,在工作過程中改變分工將會影響菲律賓檢察官的情緒為藉口,不同意將這兩名日本戰犯交與中方審理。中國檢察官據理力爭,並指出坂垣在戰爭中先後在中國和菲律賓擔任過指揮官,他對菲律賓人民犯下了罪,但他對中國人民所犯的罪行更大、更多。經過幾番爭論,法庭最終改變原來的決定,將坂垣徵四郎交與中國檢察官審理。

1946年深秋,中國檢察官向哲浚趁法庭進入太平洋戰爭階段審理之際,回國述職。他一再向司法部呼籲,請求派精兵強將支援審判。

就在這時候,向哲浚的老朋友倪徵燠回來了,這個訊息讓向哲浚喜出望外。倪徵燠留學回國後一直從事司法工作,1945年曾出國考察歐美司法制度。他剛剛回國,向哲浚就來找他。聽了向哲浚的介紹,倪徵燠知道審判進行得不順利,對於中方來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之難,就難在舉證上。特別是像土肥原這樣的戰犯,他本來就是從事陰謀活動的,躲在幕後策劃指揮,小心謹慎,知道不留證據和隨時銷燬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