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很難抓住他什麼重要把柄。國民政府軍政部、司法部都找不到他的任何材料。
向哲浚和倪徵燠經過認真地商討,決定組建一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顧問組”,由倪徵燠擔任顧問組組長。他們約定,向哲浚先回東京關照法庭上的事情,倪徵燠帶人在國內繼續蒐集證據。
時間進入1947年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理很快就要進入被告的個人答辯階段了。此時,在東京的向哲浚和梅汝璈急切盼望倪徵燠他們帶來證據,支援審判。
倪徵燠接到外交部的緊急通知,東京方面電催檢察官顧問組能否立刻動身前往東京。當倪徵燠看到這封十萬火急的催促電報時,不敢有片刻耽擱,匆匆收拾行裝上路了。
此刻,中國檢察官當務之急就是:如何在被告進行個人答辯的時候進行有效的反駁並提出有力的新證據。在國內舉證困難的情況下,中國檢察官果斷決定,透過中國政府駐日軍事代表團直接向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提出申請,要求盟軍總部讓中國檢察官成員進入已被封閉的日本內閣和日本陸軍省檔案庫,尋找日本對華侵略戰爭中有關戰犯的罪證。
在得到盟軍總部的同意後,中國代表裘劭恆和劉子鍵(向檢察官的秘書)、以及高文彬、張培季、周錫卿、劉繼盛(稍後來東京的翻譯組人員)等人一起開始在那些被查封的日本陸軍省檔案庫的資料中,搜尋證據。日本十幾年的檔案資料,包括檔案、作戰命令、來往電報等等,難以數計。要從字裡行間發掘罪行證據,工作強度之大難以形容。這就像大海撈針,他們必須小心翼翼,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儘可能從損毀的公文件案中拼湊被告犯罪的全景圖。
代表們先是摘抄、翻譯、整理出原始材料,然後根據這些材料進行討論分析,擬出發言材料,為此他們夜以繼日。有些罪行,日本檔案資料沒有記載,只能透過實地調查取得實證。
代表們經過一段時間的緊張工作,在日本找到了大量可以證明首要戰犯罪行的有力證據,這是那些侵華戰犯始料不及的。其中有日本外務省密檔中的御前會議、內閣會議、五相(首相、陸相、海相、外相、藏相)會議的紀錄,偽“滿洲國”密電,以及日本政府###西園寺的日記等重要材料。他們還查出了《東京日日新聞》報紙於1937年12月,分別以“百人斬大接戰”、“一百人斬超紀錄”為標題,報道日軍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兩少尉在南京進行殺人競賽的訊息。在大量的事實和人證物證面前,日本戰犯們的罪行昭然若揭。
除了高強度地蒐集證據資料,中國代表團成員還在一起研究對付日本戰犯和辯護律師的策略,模擬可能會在法庭上出現的辯論場面。
為了防範日本侍者的竊聽,中國的這些法官和檢察官們在互相交談中,對受審的日本戰犯分別編號,並多冠以“綽號”,如:以“土老二”來稱土肥原;以“坂老四”來稱坂垣徵四郎。由此可見,為了在法庭上贏得主動,中國代表們花費了大量心血。
5.鐵證(3)
◆ 狡辯
隨著審判的繼續,有關各國的檢察官也相繼進行了舉證陳述,歷數了日本進行侵略戰爭的各個階段上日本戰犯的犯罪事實。其中菲律賓代表的發言,控訴了日本侵略軍在佔領菲律賓時期殘害131 000多名菲律賓人和美國人的罪行,特別是日軍制造的馬尼拉大屠殺等慘案,同樣激起世人的無比憤慨。在莊嚴的國際法庭上和確鑿的鐵證面前,日本戰犯的罪責是根本推卸不掉的。
但在庭審中,被告和他們的辯護團總是試圖把罪責推到中國人身上。戰犯們不僅不甘心認罪並且還百般抵賴,更讓人無法忍受的是辯護律師所採取的拖延戰術。這些美國律師在辯護中或詭辯狡賴,或橫生枝節,故意拖延審判時間,以便尋機為一些沒有直接危害美國利益的戰犯開脫。梅汝璈法官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書中,以十分氣憤的筆調記述了某些辯護律師的這種荒唐行徑並予以嚴正的批判:
“辯護律師的無理取鬧簡直讓人不可思議,甚至在1946年5月14日的審判中,被告辯護方居然提出申請取消起訴書中第39項所指控的罪行,即日本軍隊偷襲珍珠港美國艦隊,殺害美國海軍上將季德及大批美國海軍軍官和水手的罪行。戰犯的美國律師佈列克萊強辯說:‘如果說海軍上將季德在珍珠港被炸死是謀殺案的話,那麼我們就得知道在長崎動手投擲原子彈的那個人的名字,我們就得知道制訂這一作戰計劃的參謀總長,我們就得知道對這一切負責的總司令。’這無疑是指美國總統杜魯門。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