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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建立和領導人民武裝力量”或者“領導戰役軍團作戰、立有卓越功勳”兩個條件中任意一條即可。按此標準,粟裕顯然完全符合第二條,所以當時民主人士認為粟裕“是可以當元帥的”。

從“領導戰役軍團”來看,粟裕一直負責戰略方面軍的實際領導責任。抗日戰爭勝利不久,粟裕即是當時全國七個大軍區的野戰軍司令員之一。其他軍區的野戰軍負責人分別是:晉察冀軍區聶榮臻;晉綏軍區賀龍;晉冀魯豫軍區劉伯承;山東軍區陳毅;中原軍區李先念;東北軍區林彪。這七大軍區的負責人除粟裕、李先念以外,其餘5人1955年均為元帥軍銜(授銜時,李先念已在地方工作,擔任國務院副總理,未被授予任何軍銜)。

1947年1月,華中軍區與山東軍區合併為華東軍區,華中野戰軍與山東野戰軍合併為華東野戰軍。在此之前的1946年10月13日,在司令員在位的情況下,中共中央明令副司令員粟裕負責華東野戰軍的戰役指揮。同一時期,其他方面軍負責戰役指揮的分別是:西北野戰軍司令員彭德懷、東北野戰軍司令員林彪、中原野戰軍(晉冀魯豫野戰軍)司令員劉伯承,華北軍區(晉察冀軍區)司令員聶榮臻,後來均授銜為元帥。1948年5月,陳毅調任中原軍區與中原野戰軍後,粟裕被中共中央任命為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