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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濟明等人有時從列車經過的車站弄到舊報紙,於是讀報便成為他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他們讀到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頒佈的《關於修改現行刑事訴訟程式的決議》。“第一款,”濟明讀道:“起訴書在審理案件前二十四小時內交給被起訴人。第二款,審理案件時外人不得出庭。第三款,……第四款,判決不得上訴。第五款,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這些條款把違法徹底合法化了。”檢察官指著濟明惡狠狠地說,“開始還要早些,幾個月前,即從成立內務人民委員部、任命亞戈達為人民委員並建立三人小組的時候起。取消了對政治案件的審判。如你偷了一公斤香腸或一瓶酒,你將受到正常的法律審判。但如果有人告發你講了個反對蘇維埃政權的笑話或對某件事產生過懷疑,夜間就會來抓你,把你塞進‘黑烏鴉’。案子馬上辦好,提一兩個問題便完事。世上便又多了一個階級敵人。案子十天辦完還要出庭幹什麼。看不見的三人小組並不需要被起訴人出庭:它缺席判決。對判決也不允許上訴。一切都事先想好,不允許被告證明自己無罪。”“誰有權簽署這樣的決議呢?”有人問道。“加里寧。基洛夫12月1日遇刺,加里寧次日凌晨便籤署了決議。有人從列寧格勒給他打電話,口授濟明唸的條款。我便因反對設立不受法律監督的機構,並證明決議違法而被送進監獄的。”濟明陷入沉思,大家默默不語。檢察官接著指出,如果季諾維也夫等人是兇手,為什麼不槍決而只判了十年,加米涅夫判了五年,而大批無辜的人同樣判五年到十年,這合乎邏輯嗎?大家等待濟明的反駁,但濟明沒有反駁,一直沉默。中途檢察官被押下火車,大家以為他已獲釋,紛紛請他代寄家信,但他知道自己是在走向死亡。

藍英年:去遠離莫斯科的……勞改營——從《遠離莫斯科的地方》到《車廂》(5)

火車行走了四十天,把這批罪犯從莫斯科押解到遠東斯沃博德內市(意為自由城)勞改營。所有人立即投入工作。濟明和廠長都擔負起重要的領導工作。其他反革命犯也同樣忘我勞動。他們忍辱負重,在祖國處在危難之時,用勞動表現出自己對祖國和人民的忠貞。

阿扎耶夫直到1960年才遇到青年時代的戀人瑪莎,這時他們都已成家,並且兒女成行了。瑪莎問他為什麼不給他一點訊息,阿扎耶夫無以對答。現在訴說他曾如何思念她已無意義。在《遠離莫斯科的地方》中阿列克塞對妻子濟娜的思念表達的正是阿扎耶夫對瑪莎的思念。他不知戰爭爆發後瑪莎身在何方,不知她仍在等待他,還是已經把他遺忘。這恐怕便是小說中濟娜若隱若現終未出現的原因吧。

《車廂》和《遠離莫斯科的地方》雖然同出於阿扎耶夫之手,但卻是創作方法完全不同的兩部小說。《車廂》是作家去世前心靈的傾訴,如果能在1964年發表,其震撼力也許不在索爾仁尼琴作品之下。

(原載《隨筆》1999年第2期)�

藍英年:日丹諾夫報告的背後(1)

日丹諾夫在中國知名主要因為他所做的《關於〈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