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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合現代意義的政府,一個無所不包的政府如今要依依不捨地退出大部分經濟生活。而在市場行為中逐漸成長的不同階層獲得了不同的財富,感覺到權利與價值觀的需求,卻仍不知道依靠什麼去確保自己的財富與需求。

改革的路徑,很容易被抽象成第一推動力的結果,中國的成功同樣也很自然地被視作一個強有力的政府培育市場的結果,就像國家行政學院杜鋼建教授所說的:“來自體制內的力量,仍是推進改革步伐的最重要力量。”

哈佛大學經濟學家德懷特·帕金斯在幾年前的判斷仍值得傾聽:“對於未來的改革者來說,中國經歷的政治經驗顯而易見但又常常被遺忘——改革程序中應該有明確的受益者。”

那些明確的受益者是誰?在80年代,他們是聯產承包制的農民、個體工商人員和深圳特區的拓展者;而在90年代,他們成為了新生的企業家階層、透過尋租活動而富裕起來的政府官員與勉強可以稱之為群體的城市中產階層。

“改革這個詞甚至帶有了某種意識形態色彩”,張劍荊私下認為,在過去十年對於改革的探討中,相當數量的知識分子與媒體陷入了“為改革而改革”的吶喊之中,而忽略了下面隱藏的、更復雜的問題。

作為24年改革的直接參與者,吳敬璉在2003年初也對《財經》雜誌坦承:“作出市場經濟的選擇並不意味著一了百了……好的市場經濟應當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之上,是'法治的市場的經濟'”。

我們對於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