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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部分

見到反對遼宋金正統的周敘為了完成其父周以立“以宋遼金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宋史的建議。據周敘《景泰元年奏疏第三》記載,“臣永樂間恭由進士入翰林,屢白於管事院長,或因朝廷纂修事,多不暇留意”,可知,周敘在初入翰林的明成祖時期就提出過重修宋史的建議,但翰林院官員“多不暇留意”,說明那時的翰林院官員對於周敘所提出的否定遼宋金“各與正統”之事不感興趣。周敘又在其《與吳先生致仕都副御史》一文中說,他在任職翰林院期間;又以“遼金宋三史”“不協正綱”,“兩奉書鈞軸前輩,舉修未動。二欲疏之,初為西墅曾學士(棨)、東墅周(述)庶子尼,又為曹(鼐)、陳(循)二學士尼。比南京簡靜,自兩請達上,未允。”包詩卿根據曾棨在宣德時升任少詹事兼左春坊大學士,周述宣德時進左庶子,曹鼐正統八年(1443年)升任學士,陳循正統八年以學士入閣,斷定周敘的這兩次上書一次在宣德年間,一次在正統年間,今從其說。周敘在書中說“兩奉書前輩”、“二欲疏之”,均為前輩及曾棨、周述、曹鼐、陳循等人所阻,說明這些人在是否應該否認遼宋金“各與正統”的問題上存有疑義。隨後,周敘兩書上達,所得結果仍然是“未允”,說明朝廷對周敘試圖否認遼宋金“各與正統”地位的主張並不贊成。

自帶乾糧的漢族主義歷史學家周敘多次上書未獲支援,仍不甘心,又於正統十三年(1448年)再次奏上《論修正宋史書》,周敘在上疏中表達了他對元修宋遼金三史“不以正統歸宋,遂分列而為三,且不曰宋遼金,而以遼金加於宋首”的撰修義例的強烈不滿,詆譭“當時修史諸臣,學識未裕,道德未隆,既鮮世業之垂,復無位望之重”,請求朝廷遴選文學宏博之士重新修成一部“以宋為正史,附遼金於其後”的“明夷夏之分”的否定遼金正統地位的“有宋一代全書”。奏書上達之後,英宗批覆“不必擇人,敘其自修”。此時周敘年事已高,英宗明知周敘“年衰多疾”,仍不答應周敘有關“擇文學老成之臣一人,至南京翰林院委同與臣再選舉南京文職中有學識官員三四人,不妨本職,共加討論”的請求,而讓他“自修”,明顯是不同意設官置局重修宋史。周敘重修宋史的動議再次受挫以後,仍不死心,又於景泰元年(1450年)連續上疏,請求重修宋史,希望朝廷能夠“許令臣自舉選,不繫見任及聽選官,兼詢訪有學識進士儒士,同加討論”,並表示願意“自辦家貲贍用,不費官給,以成聖明刪前代不公之史,貽萬世永遠之規,杜夷狄猾夏之禍”,書後詳列周敘自選纂修抄寫人員及筆墨紙札等周敘準備自己承擔的各項費用等等。朝廷的回答不是“欽奉聖旨,不準”,就是“奉聖旨,未諧”,還是沒有答應周敘的請求,致使周敘試圖否定遼宋金“各與正統”地位的重修宋史的願望化為泡影。

周敘屢次上疏請求重修宋史,並表示願意“自辦家貲贍用,不費官給”,朝廷仍然不予支援,恐怕不是經費和人力問題,而應該是那時的朝廷對於是否需要否認遼宋金“各與正統”地位問題仍然存有不同認識。據史書記載,明朝初年,承認元朝的正統地位,並進而承認遼宋金“各與正統”的地位,官方並沒有否認遼金正統的意圖。明太祖朱元璋受華夷之辨的影響,曾提出過“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等嚴夷夏大防之口號,但當他滅亡元朝統一全國以後,很快便轉到“蒙古、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體擢用”的籠絡少數民族的立場上來,聲稱“自趙宋末世,夷狄入主中國(中原),今百有餘載,其運乃終”,“天命歸我中華”,開始以繼承元朝正統自居,下詔修撰《元史》,承認元朝的正統地位,並進而承認遼宋金“各與正統”的地位。明太祖朱元璋曾在洪武五年(1372年)十二月派人給逃居大漠的元幼主送去一封書信,信中說:“自古國家,必有興廢,以小事大,理勢之常,賢智者亦所樂行,而不以為辱。昔我中國趙宋將衰之際,為金所逼,遷都於杭,納以歲幣。其後金為君家所滅,君家亦遣使於宋,約納歲幣,一如金時。雖疆界有南北之分,而前後延祚百五十年,此小事大之明驗也”。又在給北元權臣劉仲德、朱彥德二人書說:“昔者人臣致君以善,愛君有終,各有其道,道各有方,如趙宋事金,安享富貴百五十餘年。此無他,處之各得其道也”,勸逃居大漠的北元勢力應該像“趙宋事金”一樣臣屬於大明王朝。這裡,明太祖沒有否定“趙宋事金”,又說“雖疆界有南北之分,而前後延祚百五十年”,明顯是承認遼宋金“各與正統”的地位。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朱元境又在給故元遼王阿札失裡的信中說“昔者,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