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交換依託媒體內容,走上了與商品交易分工專業化的發展軌道。
第二章 後現代經濟——交換(5)
傳統的紙質媒體原來靠發行獲得收入,廣告的介入成為媒體的又一收入來源。隨著電視和網路門戶的出現,又出現了不靠發行獲得收入,而完全靠廣告獲得收入的媒體形式。這種完全靠廣告獲得收入的模式,把內容變成了吸引廣告受眾的手段,為此要求內容實行免費。在這種形式中,一對多傳播的大眾媒體模式發展到極限。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兩種語言交換:一種是內容上的語言交換(如新聞),一種是商業資訊上的語言交換(即廣告)。在極端的情況下,前者淪為後者的能指,例如一些以送為主的報紙、以軟文為主的報刊,已經在定位上變成了以廣告為中心的媒體。而廣告究其實質,其本身不過是商品交易的能指。大眾媒體的極限,就是成為能指的能指。
物極必反。大眾媒體走到頭,個性化媒體開始出現,一種更新的傳播模式出現了,這就是一對一的Web 的傳播。與這種Web 的小眾或分眾傳播模式相匹配,產生了“窄告”—即一對一營銷廣告—這樣的新型廣告,其中包括與搜尋引擎結合的競價排名廣告和按點選付費廣告,與呼叫中心結合的按呼叫收費廣告。
發展到這一階段,語言交換向貨幣交換的復歸終於出現。以淘寶合併阿里媽媽業務(一對一營銷廣告業務)為標誌,一對一廣告迴歸到了一對一營銷賣場。網際網路作為媒體和賣場的雙重屬性,在新業務中實現了融合。
回顧以廣告為代表的語言交換,從商品貨幣交換中分離,又向商品貨幣交換復歸的歷史,我們有必要從理論上深入認識後現代經濟交換的新規律。這種認識將使我們從廣告中的話語交換、股市中的資訊交換、賣場中的討價還價、搜尋中的語義挖掘等現象中,發現新的交換正規化。這啟發我們:網路中的個性化何以可能呢?必須在貨幣交換中,藉助語言交換。語言交換將成為貨幣交換的一種解構形式,把交換價值解構為意義價值。
原始“禮品經濟”的後現代特徵
就好像專門為我們準備的一樣,人類學和社會學中真有一門顯赫的學科,專門研究原始“禮品經濟”。中外著作不計其數,代表人物是馬林諾夫斯基、馬賽爾?莫斯和列維-施特勞斯。那麼多人感興趣是因為:原始“禮品經濟”遵循的是商品交換原則的反規律—不等價交換原則!
原始禮品的交換原則和自由軟體之父理查德?斯托曼提出的自由軟體交換原則的相似度遠大於商品交換原則。商品交換原則的一個基本規律可以分為三截:買賣雙方,價值(錢)與使用價值(貨)相交換;交換過程是用價值換使用價值,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換結果一定是價值與使用價值換位,即收到錢的不再擁有貨,收到貨的不再擁有錢。這第三截,對原始禮品和軟體都不適用。
對軟體交易來說,比如,一個軟體複製賣出後,使用價值轉讓出去,但賣者手裡仍然保有一模一樣的使用價值。這就不符合商品交換中價值與使用價值一定換位(賣者收款後不再保有商品的使用價值)的要求。
原始禮品的交換規律,與軟體是一樣的。原始禮品的根本特徵,在於它是不可讓渡的物品。意思是,禮品送出後,原主人永遠擁有送出禮品的所有權,而且這個所有權不可轉讓。無論禮品流轉到哪裡,原主人都有索回它的權利。(原始禮品的這種特徵在現代社會逐漸消失,所以人類學家一般要到比較原始的地方,才能採到“純”禮品經濟的調查樣本。)
第二章 後現代經濟——交換(6)
一代代人類學家都視這種不可讓渡性為謎。莫斯在毛利人那裡發現秘密在於一種叫“豪”(hau)的神秘力量。“豪”總是希望返回它的源地(送禮者),如果受贈者不回禮,“豪”就會發作,甚至導致受禮者死亡。莫斯把這稱為“禮物之靈”。
典型現象是“庫拉”(Kula)交換,它的遊戲規則是:一個主人把自己某一等級的物品(如項鍊)轉送他人,這個禮品就成為庫拉;此人又再次轉送另一人,如此迴圈轉送。直到有一天,某人願以同一等級的物品(如手鐲)交換這個項鍊,於是手鐲又沿贈送的原路,返回到項鍊的原主人那裡。手鐲和項鍊各自朝著庫拉圈相反的環狀方向迴圈。雖然禮尚往來,但與商品交換不同,庫拉圈中除了原主人,每個受贈者都無權實際把庫拉消費掉;不僅如此,每個人都必須記清楚禮品傳遞路徑,以便禮物原路返回時不致“迷路”。庫拉圈可達方圓幾百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