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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2007年,在偵辦遼陽市某監獄專案時,朱寧川和同事遇到了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前所未有的壓力。他晚間辦完案回家多次被人跟蹤。他和同事外出取證,車燈被人砸壞。然而,這一切並沒有動搖他深查此案的決心。

有時候,朱寧川在辦案時還要面對當事人的誤解和質疑。有一次,朱寧川和同事辦理一起某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當時,舉報人對他能否秉公執法產生了質疑。當事人為此僱人長期盯梢,看他是否與案件有關當事人之間有暗中交易。最終,朱寧川那種“家、單位”固定的生活方式和無私無畏、秉公執法的工作作風徹底打消了舉報人所有的疑慮。

朱寧川在工作中,恪盡職守,秉公辦案,真正成為一名讓黨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檢察官。而人民也給了他很高的榮譽。他曾先後多次被評為市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四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先後獲得“優秀青年衛士”、 “市勤政廉政標兵”、“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全省檢察系統首屆十佳瀆檢科處長” 等光榮稱號,2005年入選遼寧省檢察系統複合型人才庫,2006年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一級偵查人才庫。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板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

——法國著名思想家盧梭《社會契約論》

褒揚契約精神,讓好人終有好報

2009年3月5日,《珠江商報》報道:“好人頌”順德好人之星頒獎晚會昨晚在順德演藝中心盛大舉行,59位好人之星登上星光舞臺。好人故事在這裡講述,好人精神在這裡傳承,好人旗幟在這裡飄揚,好人感動好人,好人激勵好人,好人頌揚好人。

獲特別獎的香港順德聯誼總會會長羅*拄著柺杖來了。他說,從年輕到年老他要一輩子為順德做好事。多年來,羅*為家鄉的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建設牽線搭橋,貢獻良多。他說道:“我是一個順德人,很應該,也有責任、有義務為家鄉做些事情。”

何顏芳是好人之星金星獎獲得者之一劉海花的母親,她陪同女兒一起來到了頒獎現場。何顏芳說:“我從小對女兒的教育很普通,和大多數家長一樣,都是告訴她要誠實守信、要老實做人、不偷不搶、不嫌貧愛富……而這也是我對順德好人的理解,做個好人就是要從點點滴滴做起,從普通生活細節做起。做好這些,就是一個順德好人。”

好人有好報。而做一個好人,就要講契約精神,講對社會的責任感,講誠實守信,講除惡揚善、扶助弱者。只要社會中的每個成員都成為倡導契約精神的好人,我們這個社會就會變得無比的美好、和諧。

下面是我在網友淨土的部落格中看到的一個故事:

一名礦工在下井挖煤時,不幸被炸死。礦上只發放了一筆撫卹金。而礦工的妻兒以後的生活則因此失去了依靠。

礦工的妻子由於沒有一技之長,只好收拾行裝準備回老家。這時,礦工隊長對她說,礦工們都不愛吃礦工餐廳的早飯,建議她在礦區開個麵包店,這樣也可以維持生計。

於是礦工的妻子開了一家麵包店。開張第一天就一下來了8個人。後來,買麵包的人雖然有多有少,但最少時卻從未少過8個人,而且從未間斷。

後來,許多礦工的妻子都發現自己的丈夫養成了一個習慣:每天下井之前必須吃一個麵包。妻子們百思不得其解。

直至有一天,礦工隊長被啞炮炸成重傷。彌留之際,他對妻子說:“我死後,你一定要替我每天去麵包店買一個麵包。這是我們隊8個兄弟的約定。自己的兄弟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怎麼生活?咱們不幫誰幫。”

從此,在買麵包的人群中,又多了一位女人的身影。

礦工隊長和他的家人及其兄弟們的承諾是一種善良的契約,它體現了人們對弱勢人群的關注和幫助。以善待人應該成為我們這些倡導契約精神的人做人做事的標準和原則。

一位中學生在“三無”游泳池游泳時不幸溺水,岸上竟然有人提出救人要1000元,但泳池經營者只出價200元。討價還價之際,中學生溺死泳池。這是2003年7月31日下午發生在陝西省城固縣北方樂園游泳池的一件慘事。

與上面的礦工們相比,這位游泳池的老闆和那個準備救人的人在有財力及有能力對溺水者施救的情況下,為了錢財而錙銖必較,置溺水者的生死於不顧,就未免有些太沒有人情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