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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白居易得知後,很激動,便和了三首詩表示“理解萬歲”。可不知哪根神經一動,他又寫了一首《感故張僕射諸伎》的混帳詩:

黃金不惜買蛾眉,

揀得如花三四枝。

歌舞教成心力盡,

一朝身死不相隨。

這首詩反動之極,說什麼主人不惜花大價錢把你買來,嘔心瀝血把你培養成歌舞明星,如今主人上西天了,你怎麼不跟著去呢?本書第一章曾經表揚過白居易最能理解妓女的哀愁,可就連這個白居易也有對妓女痛下如此毒手的時候!關盼盼得到這首詩後,哭得跟淚人似地說:“妾非不能死,恐我公有從死之妾,玷清範耳。”意思是怕影響老張的名聲。盼盼又寫了一首《和白公詩》:

自守空樓斂恨眉,

形同春後牡丹枝。

舍人不會人深意,

訝道泉臺不去隨。

此詩委婉地指責白大詩人根本不理解小女子的一腔深意。為了表示自己不是苟活於世,盼盼絕食了十來天,活活把自己餓死。白居易這件事幹得真是缺德,再寫十首《琵琶行》恐也難贖。

關盼盼應該說是蠻幸運的一個妓女了。自身條件好,遇見一個心疼自己的好老公,還認識一個最善於關懷妓女命運的大詩人,然而卻連為老公守節都做不到,非死不可。這悲劇的發生,不就是因為她歷史不夠“清白”嗎?她獨居的方式和殉葬的方式,也都是刻意在“清白”二字上的,悲矣。

像關盼盼這樣,畢竟還與心愛的老公相守了幾年。再如前文講過的柳如是、董小宛、李香君等人,雖也個個是“悲劇之星”,但畢竟也算飽嘗愛情的甜蜜,可說是悲中有喜。然而大多數妓女別看整天調情做愛的,卻根本與“愛情”二字無緣。青樓中最普遍的悲劇便是性與愛的分離。

青樓再高階,出賣的也只能是性、是色、是藝,而不可能是愛。愛從本質上講是不可能進行交易的。然而在交易性、色、藝的過程中,妓女往往容易產生“愛”的感情,這種感情與青樓的營業目的是具有本質性的衝突,它使妓女在這場衝突中承受了巨大的痛苦,結局則大多是忍痛割愛或為愛獻身。總之,性與愛無法得到圓滿的統一。

宋朝有個叫王幼玉的妓女,與柳富相愛,二人焚香盟誓,私訂終身。分手後,王幼玉相思成病,一臥不起。臨終前剪下頭髮和指甲,留贈給她銘思入骨的柳郎。另一個叫劉蘇哥的妓女,因鴇母的束縛而不能與相愛的男人同去,痛不欲生,有一天郊遊時,面對大好春色,淚下如雨,活活哭死。又有一個叫陶師兒的妓女,也因同樣情形不能與心上人王生歡愛,便在一次遊西湖時,與王生抱在一起投水而死。還有一個姓林的妓女,與愛人雙雙吊死在屋內。是紅顏多薄命嗎?準確地說,是青樓多悲劇。青樓裡最易綻放愛的花朵,但卻最難結出愛的果實,多情之人只能眼看著亂紅飛過鞦韆去,零落成泥輾作塵,徒喚奈何。

性與愛的分離也並不是青樓中獨有的現象。直至今日,恐怕多數普通人也做不到性與愛的絕對統一。愛人、配偶和性夥伴往往是由不同的角色分別擔任的。所以青樓在這方面的悲劇還不算最甚。青樓悲劇中最致命的一點是,妓女永遠被抽去了人的尊嚴,永遠被排斥在正常人的概念之外,這是真正不可彌補的大悲劇。

《情史》中記載了大文豪蘇東坡的這樣一件事:

坡公又有婢,名春娘。公謫黃州,臨行,有蔣運使者餞公。公命春娘勸酒,蔣問春娘去否?公曰:“欲還母家。”蔣曰:“我以白馬易春娘可乎?”公諾之。蔣為詩曰:“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閒分付贖蛾眉,雖無金勒嘶明月,卻有佳人捧玉後。”公答詩曰:“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嘆懊恨中。只為山行多險阻,故將紅粉換追風。”春娘斂衽而前曰:“妾聞景公軒廄吏,而晏子諫之。夫子廄焚而不問馬,皆貴人賤畜也。學士以人換馬,則貴畜賤人矣!”遂口占一絕辭謝曰:“為人莫作婦人身,百般苦樂由他人。今時始知人賤畜,此生苟活怨誰嗔。”下階觸槐而死,公甚惜之。

蘇東坡應該說是中華文明史上登峰造極的人物了,據說除了圍棋,他在任何技藝上都是一流的。然而在這件事上,他卻表現得與上文的白居易差不多。白居易把妓女看成是主人的一朵花,蘇東坡把妓女看成是等同一匹馬,說換就換,對方“不惜霜毛雨霜蹄”,蘇大詩人就“故將紅粉換追風”。雙方都沒有想到,春娘是個有思想、有尊嚴的大活人。春娘悲憤而冷靜地看穿了這些士大夫的風流,在這些士大夫的眼中,人畜的界限並不分明,還有什麼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