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因在於企業期望獲得最大的潛在利潤,而最直接的原因則在於提高組織的協調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從某種意義上講,企業創立、創新一種制度是企業自身組織的一種形式,目的是協調企業內各部門之間協作效果和企業與外部銜接的有效性,用新制度學派的觀點來看,就是為了追求“收益遞增”和克服交易費用過高等市場不完備的問題。
2 制度對執行的重要性
企業家的執行能力與企業的執行能力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企業家的執行能力是個人能力,而企業執行能力是組織能力或制度性的能力。 企業家的執行能力是人治,而制度性執行能力是“法制”。人治的企業家能力通常是用“能人”,背後的哲學思想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而制度性執行能力背後的哲學思想是:人是一定要犯錯的,所以用人就一定要疑,要建立一套制度來規範和約束人們的行為。
案例
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基業長青》一書的作者吉姆?柯林斯從400多位聲名顯赫的美國企業巨頭中評選出了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 10 位 CEO。令人意外的是,許多赫赫有名的人物並未入選,如世界首富微軟總裁比爾?蓋茨、通用電氣公司前 CEO 傑克?韋爾奇等。
相反,上榜的 10 位企業家有人當初根本就沒想到自己是當 CEO 的料,例如波音公司總裁比爾?艾倫。柯林斯指出,這十大 CEO 的偉大之處在於:他們建立了在自己卸任之後,公司依然能夠長久興旺發達的企業機制;他們專心致志地構建一種大而持久的制度,並不刻意成為偉大的領袖;他們奠定了企業長盛不衰的基礎,使企業能夠持續發展。
點評:所以,中國企業界談執行問題的時候,千萬不要本末倒置,為了速效而犧牲對企業基業長青的“基因”(制度與文化)的建設。管理者應當懂得企業持續增長的源泉,在於制度與文化對“人性中善的弘揚與惡的抑制”,只有在這樣一個“道”的前提下,對執行“術”的追求才有意義。
隨著企業的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領導人再用類似車間主任管理車間的那種方式來管理企業已經徹底行不通了,要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機制上下功夫,要夯實制度管理的基礎。
企業領導人做企業,信譽是第一位的,但只有信譽是不夠的,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才行。因為員工需要一個更加開放、透明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一個順暢的內部溝通渠道,更重要的是形成規範的、有章可循的“以制度管人,而非人管人”的管理制度,增加內部管理的公平性。在企業持續發展階段缺少“人本管理”並不可怕,而缺少行之有效,人人平等,貫徹始終的制度管理是可怕的,它會導致管理流程混亂。
因此,企業只有透過嚴格的制度管理,打破“人管人”的舊框架,實行“制度管人”的管理方式,才能將管理職能化、制度化,明確管理者的責、權、利,從而避免“多頭領導”,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執行力。
具體來說,制度對於執行力的提高主要體現在如下三點:
用制度規範執行力的標準
只有透過規範化的制度來完善整體策略規劃,員工必須按照制度的要求規範行為,不能按各自的理解來做事,用制度來達到調動企業員工工作狀態的目的。
(2)用制度統一員工與組織的執行力
執行力,在現代企業的運作過程中,並不是簡單地由個人來達成,而是由組織來達成,因此,執行力的表現就必須在個人和組織之間形成一種平衡和統一的關係,既不因過分強調個人執行力的提高而忽視了組織的力量,又不會違背了個人的特性和價值體現。
(3)用制度建立一個執行力激勵機制
執行力的激勵機制包括:薪酬體系、考核機制、獎懲制度、壓力制度,等等。
3 管理制度不嚴謹對於執行的危害
管理者出臺管理制度時不嚴謹,沒有經過認真的論證就倉促出臺,經常性的朝令夕改,讓員工無所適從。最後導致了真有好的制度、規定出臺時也得不到有效的執行。狼喊多了,等真的狼來了也沒人去做好人了,其實是一個道理。戰國時秦國的商秧變法就是針對管理者因為經常改變政策而失信於民的一種方法。
忠告:解決這種問題可以從正反兩個方面入手:一是選其首惡,找一個能夠引起他人警覺的人,殺雞駭猴;二是樹立正面的典型,透過範例告訴大家公司的意圖,通常的做法是大力鼓勵表彰先進等等,以期改變執行者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