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得讓所有人都聽得到。“這西裝真美。好有反骨風格,反風潮反得魅力四射。”
頓時,在場的每個傻蛋都但願自己穿的是他老爹的蠢人工纖維西裝。
我也可以想象,所有女生一見到我的喇叭褲,馬上都屏住呼吸,*上身。
因此,帶著突然降身的魔力和酒醉,我秀出一些蠢不可言的迪斯科舞步,把整個舞會炒得歇斯底里。
甚至洛傑,那個臉上被我揍過一拳的大個兒,突然之間也變成我的好兄弟。
潘娜洛普和我好開心,我們還活著,活著在一起。雖然我們只是半火熱的一對,但我們每支舞都沒放過。
十九支舞,十九首歌。
十二首快歌,七首慢歌。
十一首鄉村流行歌,五首搖滾,三首嘻哈。
那是我這一生最棒的一夜。
不用說,在那套熱不透風的人工纖維西裝裡,我全身臭汗。
但那樣無妨。只要潘娜洛普覺得我英俊瀟灑,我也覺得自己英俊瀟灑。
舞會結束了。
燈光啪地亮了。
潘娜洛普突然想起,我們忘了請在場那個專業的攝影傢伙幫我們拍照。
“噢,我的天。”她大叫,“我們忘了拍照!真討厭!”
她難過了一會兒,然後她想起整晚有多開心,有沒有拍照完全不是重點。照片只不過是件愚蠢的紀念品。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第十六章 舞,舞,舞(2)
忘了拍照讓我大鬆一口氣,我不可能有錢付那照片的。我早知道會發生這種情況,所以已經演練了一套關於掉了錢包的說辭。
那整晚我都沒有露餡,安全過關。
我計劃陪潘娜洛普走到停車場,她老爹會在車上等她;我計劃親吻她的臉頰(如果我跟她*,她爹看到一定會把我給殺了)。然後,我對離去的他們揮手道別;再然後,我會在停車場等到所有的人都走了,深夜中一個人走路回家。那天是星期六,我知道有些保留區的人會從斯波坎回家,我知道他們會看到我,載我回家。
那是我的計劃。
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人算不如天算。
洛傑和其他幾個傢伙,學校裡最有名的那幾個人,決定開車到斯波坎一家二十四小時的餐館吃煎薄鬆餅。突然之間,那變成是全天下最屌的主意。
要去的人全是十二年級、十一年級,高年級的學生。
因為潘娜洛普很紅,尤其她只是個高一新生;而我,因裙帶關係,雖然也只是新生,洛傑邀請我們倆一起去。
潘娜洛普樂得快暈倒了。
我卻不舒服到噁心胃痛。
我的口袋裡只有五塊錢,能買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