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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部分

們在阿拉伯世界其餘地區的兄弟們都希望我們能獲得我們自己所期望得到的一切。我們不希望黎巴嫩成為外國人進行剝削的場所,他們也不願讓它成為帝國主義征服者的通道。”

埃勒在10月22日的一份照會中,要求貝沙拉·扈利注意:黎巴嫩政府倘繼續修改憲法,可能會引起嚴重後果,並說,法國民族委員會認為展開辯論是不合時宜的,那“不會加速黎巴嫩走向獨立”。然而,在10月20日和25日,他卻分別收到敘利亞政府和黎巴嫩政府的來信,要求將法國代表團改為外交使團,並要求交還迄今仍為法國侵佔的屬於主權範圍內的一些權利。因此,埃勒於10月28日決定去阿爾及爾請示,同時規勸索勒赫將行動推遲兩週。在阿爾及爾由戴高樂、馬西格利(外交委員)和賈德魯組成的核心委員會給了埃勒下列指示:

在近東國家同法國達成協定,決定法敘、法黎總的和最後的關係之前,我們決不能將我們按委任統治權在這些國家行使的權力和管理工作移交給這些國家。……

……委員會對那些國家行使法國作為宗主國的權力不得作為討論的議題。如果對這些權力提出異議,那你就只能表明,承認這些國家獨立的公告,其本身的合法性也將成為問題。

如果這些國家要求對1936年簽訂的條約進行修改,就應指出,委員會有意在互換條約確認書之後,邀請這些國家派遣代表前來阿爾及爾協商它們想要提出的修改條款。

當埃勒要求委員會對黎巴嫩打算單方面修改憲法的行為表明態度時,委員會給了他一份11月5日的下列公報,該公報於遞交黎巴嫩總統閱後予以公佈:

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已經研究了黎巴嫩政府和議會單方面修改黎巴嫩憲法能否生效的問題。

由於這些條文是根據法國單獨承擔的義務產生的,而且現在仍然有效,因此其修改必須取得法國代表的同意,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決定法國當局不能承認未經法國代表同意所作任何修改的合法性。

……尊重契約是各國獨立和自由的根本。因此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深信黎巴嫩人民會承認這份公告是有充分根據的,並理解它實際上同法國透過雙方以誠懇友好合作精神進行協商、准許黎巴嫩完全獨立的決心,絕無任何違背之處,這種誠懇友好合作精神將一如既往,繼續促進使黎巴嫩同法國聯合在一起的特殊關係。

貝沙拉·扈利接到這份公報後,建議不予公佈,理由是它只會促使黎巴嫩政府繼續對憲法進行修改。但是法國置若罔聞。當時正在返回近東途中的埃勒,8日在開羅接到通知:黎巴嫩議院將在當天下午對這一議案進行辯論。他用電話知照黎巴嫩政府作如下通知:

埃勒先生將於明日下午到達貝魯特。他要求議院延期到他回來以後開會,因為他經阿爾及爾委員會的同意已帶回通知,其中有些具有吸引力的建議。他要求不致使他面對既成事實。否則,他將被迫保留作出判斷和採取行動的全部權利。這不是威脅,而是法國代表希望坦率說明態度的表示。

黎巴嫩內閣答稱,在目前情況下,他們不能建議推遲會議。根據貝沙拉·扈利隨後給賈德魯的一份宣告說,埃勒提出他將保留採取行動的全部權利的做法,使里亞德·索勒赫就更加堅定地表示拒絕了。議院否決了將議案交由專門委員會審議的提議,該提議如獲透過,就會起到埃勒所希望的推遲會議的作用。後來這一議案除七人棄權外,經全院一致透過。埃勒於次日到達貝魯特。他說:“我正在研究對這次違抗行為應採取的必要決策。”

11月10日晚,埃勒與斯皮爾斯共進晚餐。次日,斯皮爾斯提醒埃勒,他在“堅持避免發生任何可能引起社會騷動的極端重要性”之後,曾得到埃勒的保證:“決不考慮採取任何會引起社會騷動或是會以任何方式干擾戰事的措施”,但埃勒後來宣稱這一說法“不確”。事實上,埃勒在10日就計劃好逮捕和拘留黎巴嫩總統和內閣,並已擬好命令廢除憲法修正條款,解散議院,暫停憲法,並指定埃米爾·埃德為國家臨時元首。11日清晨4時進行了逮捕,一小時後公佈了命令。當訊息傳開時,貝魯特的商店關門停業,舉行總罷市,嚴重的騷動導致法國人對遊行示威的人開了槍;11日晚間,實行宵禁。貝魯特電臺告誡公眾提防埃及或巴勒斯坦電臺虛構捏造的報道。

埃勒將他採取行動的報告於12日上午送達阿爾及爾核心委員會,賈德魯認為這個報告在法律上、政治上和道義上都是辭窮理屈的,並認為必須召回埃勒,而戴高樂則相反,主張支援埃勒。經決定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