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月的監禁。1942年11月,斯卡韋尼烏斯政府就任以後,為防止在未來任何這類偶然事件中發生任何模稜兩可的情況,立刻採取了一些步驟。提出並透過了一項“委託代理權法案”(1942年11月11日),根據這個法案,丹麥議會被勸說得放棄了最為重要的憲法權力,政府獲得了幾乎無限的權力,可以剝奪任何公民的各種自由。事實上,新法律始終沒有使用過,只是當作最有效的“大棒”儲存在櫃子裡,以此勸說議會聽話一些,並以議會的名義批准為佔領當局的利益而必須採取的不合憲法的措施。
憲法方面的一切讓步和歪曲,不管誠實與否,都是以使丹麥不遭受更大的恥辱,或不完全屈服於德國為藉口。從表面上看來,丹麥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到這時為止一直都還可以照常進行工作,德國人的控制大都是間接的,主要是在幕後操縱。德國人最喜歡行使的控制方法是,由公使館向丹麥外交部提出意見。德國公使館的人員大為增多,公使的地位是特殊而有權力的。然而,德國新聞專員邁斯納儘管表面上的職務是監督丹麥報刊,同丹麥納粹黨進行聯絡,但在納粹黨內的級別卻比公使高,裡賓特洛甫對他也比對公使更為信任,因為他經常同裡賓特洛甫直接接觸。公使館的另一個成員坎施泰因是警察專家和希姆萊的朋友,他控制著蓋世太保的秘密工作。蓋世太保在丹麥是沒有公開權力的,但是,它收集情報並監督丹麥警察的活動。
在佔領初期,新聞檢查是德國人控制丹麥的主要手段之一。不過他們卻極端小心地把這一事實隱瞞起來。直接干涉新聞界的事是極少的,控制主要是透過處理國際政治新聞,偶爾也涉及國內新聞的指示來進行的。禁止提到下列這一些問題:不許就簽訂反共公約發表評論;不許就丹麥工人在德國的處境發表反面的評論;不許議論佔領當局。
所有有關挪威的新聞都被嚴格地刪節了。至於蓋世太保的活動,同其他被佔領國家的情況比較起來,水平是很低的。逮捕丹麥人一般總由丹麥警察執行,不過常常有德國警察陪同,以保證他們執行任務。最初,德國人(雖然頗為勉強地)准許丹麥警察、法院和監獄處理有關丹麥工廠、交通、物資等等的破壞案件,哪怕這些事件損害到了德國的利益。後來,德國人任命黨衛軍馮·漢內肯將軍為總司令,而通敵分子斯卡韋尼烏斯的政府也於1942年10…11月成立,於是破壞德國武裝部隊產業(以及企圖從事間諜活動),都要由德國軍事法庭懲辦了。
馮·漢內肯作為一個真正的黨衛隊隊員,很樂於立即實行德國的全部恐怖手段(象他在1943年2月透過丹麥報刊揚言要做的那樣)——判處死刑、扣押人質和集體罰款——以便撲滅對他的軍隊的安全的威脅。然而,德國新的全權代表維爾納·貝斯特博士差不多和這個將軍同時(1942年11月5日)到達丹麥,他雖然也是黨衛隊隊員,但是,他那個儘可能繼續採取溫和與和解的政策卻得到柏林的支援。這兩個人都是在一次時間較長的危機中上任的,這一危機似乎主要是德國人策劃的,目的是要威脅丹麥人,考驗一下丹麥人對於使丹麥在更大程度上從屬於德國和德國戰爭努力的計劃有何反應。危機的開始是因為召回了德國公使馮·倫特…芬克和“過於溫和的”德軍總司令呂特克將軍,持續的時期幾乎正是組成一支“丹麥自由軍”併到東線為德國人作戰的丹麥納粹分子獲得一個月休假的時期。“丹麥自由軍”的成員在休假期間透過他們的行為使國家受到最大的挑釁。在這期間,德國人還“製造”了一個謠言,說已向丹麥政府遞交了一份最後通牒,要求為了德國的利益武裝丹麥的商船(即還不曾投到盟國方面的那一部分),要求讓蓋世太保和丹麥納粹黨取得更大的控制範圍。還包括其他一些條款,意思都是要丹麥更積極地站在德國一方參戰。然而,這場“神經戰”似乎沒有削弱,反倒加強了丹麥人的抵抗意志。雖然國王最後被迫於1942年11月8日任命親德的斯卡韋尼烏斯為首相,丹麥納粹黨人為了想表明他們對全國的控制,併為一次暴動鋪平道路而於1942年11月1日組織的一次極大的集會卻徹底失敗了。
因此,貝斯特作了最後一次努力,想用讓步的辦法把丹麥人爭取過來——同時也懷有讓當地的納粹分子取得合法委託的目的。他於是說了許多廢話以後,忽然准許在1943年3月23日舉行議會選舉。但是,德國人對一個被佔領國家的這個獨一無二、空前未有的讓步並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結果丹麥納粹黨只獲得了略多於百分之二的選票,而組成政府的各民主黨派的聯盟卻獲得了壓倒多數的信任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