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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在決心使國家不介入戰爭這一點上,和參眾兩院全體議員是一致的。幾天後參議員皮特曼提出一項修訂中立法案,由對外關係委員會研究處理,該委員會於9月28日向參議院彙報,表示贊成。此項法案保留了布盧姆法案的大多數條款,後者是以5月27日赫爾對修訂中立法的六點計劃為根據的。這樣,武器與彈藥輸出的禁運就會取消,而代之以對各種貨物的“現購自運”條例。此外,指定一些地方為作戰地區,禁止美國船隻在這些地區行駛。這些規定如果透過,必然會給美國船運和貿易以及與美國進行貿易的其他國家帶來重大困難。政府建議對航運的禁令應限於歐洲地區,皮特曼不同意;他說,他將不能使參議院同意取消武器禁運,除非也採取嚴厲的措施使美國不致捲入挑釁性的事件。

參議院的辯論於10月2日開始,最初幾天主要討論什麼是“真正”的中立,多少有點學究氣。主張取消禁運的人認為禁運是不中立的,因為它有利於交戰國的一方,而犧牲另一方;反對取消禁運的人則爭辯說,在比賽的中途更改規則,這本身就是一種不中立的行為,等於偏袒某一方。赫爾在他9月21日發表的一項宣告中竭力為這點辯護。然而,當發言的人轉而談到真正的問題,即援助英法時,辯論也跟著變得比較切合現實。孤立主義者之中只有少數人相信,不論哪一方戰勝,對美國都無關重要。更多人同意參議員洛奇10月10日表示的看法。洛奇認為,英國和法國不大可能戰敗,可是,即使未必能打贏的德國竟然戰勝,美國也不會受到危害。他說:“幸而我們的國家安全沒有危險”。

不久情況就清楚了,議員們一般都同意“現購自運”的規定是有好處的。他們所建議的對美國商業和航運的嚴格限制,當然受到航運界的反對,由於航運界提出了意見,10月24日透過了修正條款,使美國船舶可以和加拿大、南非以及遠東非直接危險區進行貿易。主要的爭執是在取消武器輸出禁令方面。孤立主義者想要對武器以外的其他輸出採用“現購自運”規定,而保留對武器的禁運。他們為要達到這一目的而作的一切努力都被挫敗了。此項法案,包括取消禁運在內,於10月27日在參議院以六十三票對三十票獲得透過,又於11月2日在眾議院以二百四十三票對一百八十一票獲得透過。

11月4日,總統簽署了這項使英法兩國可以利用美國資源的法案;當天就釋出使法案各項規定生效的必要公告。在此期間,德國政府——對它來說,取消禁運是嚴重的打擊——在對待美國方面一直小心地避免採取任何可能被認為不正確或者可能助長反德情緒的行動。它畢竟從禁止美國商船進入戰爭地區的規定中得到了很大的好處,因為此項禁令使盟國失去了全部中立國船隻中很大一部分力量。

在1935年至1939年的各項中立法令中,美國自動地放棄了國際法賦予一箇中立國的許多權利。自由航行權的原則,美國先後於1798年、1812年和1917年為它戰鬥過,現在卻把它暫時拋棄了。對交戰國的貿易已經加以限制。美國船舶已經從交戰國周圍的水域撤退。美國人一直願意作出這些犧牲以保持美國的和平。因此,似乎完全有理由要求西半球中立國家之間的和平交通不應受到交戰國活動的危害。安全區或中立區意味著美國有權使美洲和歐洲的戰爭隔離這一信念的表現。著名的美國橫渡大西洋的飛行家林白上校10月1日在一次演講中把這種觀點發揮得過了分,他譴責加拿大宣戰,因此連累了美洲。國會內外的孤立主義者都提議美國應沒收英國和法國在西半球的財產,作為償還戰爭債務的一部分,並因此消除可能危及美國中立的一個禍根。這些“和平主義”煽動者的意見固然受到國內大多數人的反對,但有許多美國人確實覺得,既然他們對歐洲戰爭的爆發完全沒有責任,他們有理由要求交戰國在它們自己家裡打仗,而不要在鄰近美洲的水域裡打仗。

雖然美國政府曾在巴拿馬會議上主張採用安全區計劃,但有許多人,包括赫爾在內,卻懷疑它的實際價值。它在國際法上沒有效力,並且極難實施。事實上,作為最後的手段,只能由美國的船隻來執行,採取一些會和它們的中立地位不相容的辦法,引起和交戰國的海軍交鋒。10月4日,赫爾明確表示,美國不打算為了保持安全區而捲入敵對行動。他說,對安全區進行巡邏,目的只是瞭解情況。美國船隻不會干涉侵犯安全區的交戰國船舶,但要把一切侵犯的行為向上面彙報,然後透過適當的外交級別來予以處理。

巴拿馬宣言的起草人希望交戰國會為了它們自身的利益而同意接受宣言中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