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即1934年7月13日在國會的演說。在講話前兩個星期,他殺害了一千多人和許多納粹黨領導人,他現在要向國會內的倖存者說明這樣做是對的,而大屠殺已經使國會的議席空出了二十個位子。也許在他一生中這是僅有的一次,聽眾沉默地聽他講話達二十分鐘之久,一直到“他舉起右手,食指向上,踮起腳尖,一面大喊:‘此時此刻我為德國的命運負責,因而在這二十四小時內我個人也就是國家的最高法院’”,於是又響起了通常的歡呼聲。
不過,希特勒一旦執政,他的講話就影響到更廣大的範圍。這些講話不僅面對德國聽眾,而且成為對英法輿論的心理上的勝利,從1933年5月17日的和平呼籲,他把自己說成是世界需要和平的發言人起,到1936年3月7日在國會講話,他引申格萊斯頓的一個老套話,以道義權利為由論證重新佔領萊茵蘭的正當為止,都是如此。在這一點上,他的講話轉入德國在國外的重大利益,於是獲得了新的威脅性的弦外之音,而且在保證立刻和平和堅持德國只有在那種情況下才不打仗的若干條件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