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4部分

水聲掩蓋了我們的動靜。這一次,我們的尖兵班在越共發現我們之前先發現了他們。這一次是我們打了伏擊戰,我們盯住了他們。一陣掃射撂倒了好幾個越共,餘者趕緊逃走了。我們小心翼翼地走過去,看到一個人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這是第一個可以明確證實是我們打死的越共。他仰面朝天躺著,無神的雙眼朝上凝視著我們。這個人身材瘦小,麵皮粗糙,臉呈深棕色,穿一身做工粗糙的黑布短衣褲。我們將這種衣服稱為睡衣褲。我的目光落在他腳上。他足登舊輪胎做的涼鞋,剪下的一條輪胎胎壁權做鞋帶。這就是我們見不著面的可怕敵人。我心無所動,同情肯定談不上。我們這一方的死亡和痛苦見得太多了,誰還管他們怎麼樣呢。我們俘虜了受傷的越共就離開了。

首次證實有越共斃命一事大長了南越軍計程車氣。後來稱之為“數屍體”的數字遊戲當時尚未實行。不過,越南人早就猜出美國人想聽到什麼了。他們總是給我看順著丟棄的武器找到的血跡和其他因環境不同而不同的證據,以此“證明”有被擊斃者。我對他們說,這不足以為證。後來我竟成了這種令人厭惡的遊戲的裁判。我規定,證明越共在戰鬥中被擊斃需要見到越共的屍體,沒見屍體就不能作數。

首次確實擊斃越共之後不久,一名越南中尉興奮地跑來報告又確實打死了一名越共。我說:“讓我看看。”他回答說:“太遠了,太危險。”我又重複了一遍規定,他晃了晃食指,好像在說我拿證明讓你看。半小時後他回來了,交給我一個手帕包。我開啟手帕一看,倒吸了一口冷氣,原來裡面是一對剛割下來的人耳朵。

是日夜晚圍坐在營火周圍時,我把連長和軍士長們都召集過來。我說規定需要進一步完善,證明擊斃了敵人要有全屍,而不是屍體的一部分。不許再割耳朵,不許再肢解敵人的屍體。

7月23日,我們營在邊遠叢林地帶轉了6個月後終於可以稍事休息了。我們奉命離開小良基地,撤出阿壽山谷,到特種部隊的一個營地去休整。一天上午,我們重又踏上小路,沿著一條溪流的河床行進。太陽當頭照著,我走在縱隊先頭。突然間,我的右腳踏空,立刻覺得一陣鑽心的刺痛。我把腳從一個約一英尺深的小坑裡猛地拔出來。原來我踩進了竹籤陷阱,竹籤刺穿靴底扎進了腳心。我只能罵自己笨,然後繼續朝目的地一瘸一拐地走去,路程大約還剩兩三個小時遠。要說當時的心情,我的尷尬勁兒比疼痛還難受。我不想讓越南人知道我傷著了腳。

然而,還沒走出20分鐘,我就疼得受不了了。我找了根樹枝當柺杖,又繼續前進。最後一英里,我是搖搖晃晃堅持下來的,差點兒倒下去。到了營房,美國軍醫沒有費事去脫我的皮靴,而是把它剪開取了下來。他只看了一眼傷口,就叫來了直升機。竹籤從腳底一直扎到了腳背,腳腫得很大,牛糞的毒素已擴散,全腳發紫。他給我包紮了一下傷口,我就坐上直升機朝順化飛去。

一到順化,L…19“獵犬”式飛機的飛行員鄧賴普便開始照料我。鄧賴普待我立刻像老朋友一樣,可是我以前從沒跟他見過面。他對我說,是他給我投遞的嬰兒信函。鄧賴普把我送到單身軍官宿舍開的診所。那兒的醫生為我清理傷口的辦法令我刻骨難忘。他把一種消過毒的碘酒紗布從傷口的下邊塞進去,從上邊拽出來,接著便像擦皮鞋一樣在我腳裡來回拉動。我死死攥住鄧賴普的手不放,心想我一定會疼昏過去。隨後,醫生給我注射了各種抗生素,把我安頓在單身軍官宿舍的一個房間內。

我康復很快,但作為戰地顧問的日子卻結束了。我所剩時日無多,不便再回營去。我是該營7個月來的第34名傷亡人員——7名陣亡,27名受傷。要說不願意離開戰鬥那是假的。艱苦與死亡這兩個夥伴是易於拋棄的。不過,到受傷時,我實際上已成了不掛名的營長。我和部下經歷同樣的危險,同睡一片地,同吃一鍋飯,而且和他們一樣灑下了鮮血。在佐治亞州懸崖上共同面對的挑戰曾將我與同類人團結在一起,在阿壽山谷共同經歷的死亡、恐怖和小小的勝利喜悅將我和幾乎無法交流的南越軍人同樣緊密地聯絡在了一起。當我離開二營的戰友時,真有些依依不捨,留在心裡的遠不只是一種遺憾。

我極力想阻止陸軍採取的軍人傷亡後自動通告其親屬的做法。我踩上的不過是一根竹籤,而不是地雷,我不想讓家裡人受到不必要的震驚。但是,官僚主義的車輪還是無情地轉動起來了。關於我受了輕傷的事,陸軍用電報通知了阿爾瑪和我父親。阿爾瑪倒能平靜對待,父親卻斷定陸軍沒把最壞的情況說出來。南越當權家族的做法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