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我要的東西!”所有人都扭頭看我,他又說:“甘先生,你應該考慮進創作系——你是怎麼寫出這篇文章的?”我就說:“因為我想尿尿。”
本先生好像嚇了一跳,接著他進聲大笑,其他人也一樣。他說:“甘先生,你是個非常有趣的傢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場球賽是在數週後的一個星期六。練球的情況多半很糟糕,最後布萊思教練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這法子跟費拉斯教練在高中時想的法子差不多。他們索性把球交給我,讓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達陣,我們以三十五比三痛宰喬治亞大學,大家輪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後打電話給我媽媽,她已聽了收音機轉播,高興得快瘋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參加派對什麼的,卻沒有人邀請我,所以我就回到地下。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陣子,聽到樓上傳來音樂聲,那聲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總之我就上樓看看是什麼音樂。
有個傢伙,巴布,坐在他房間裡吹口琴。他在練球時弄傷了腳,無法出賽,所以也沒地方可去。他讓我坐在一張床上聽他吹,我們沒有交談也沒做什麼,就這麼一人坐一張床,他吹他的口琴。過了大約一個小時,我問他可不可以讓我試試,他說,“好啊。”我揮然不知這件事將整個改變我的人生。
我吹了—陳子,漸漸吹得相當不錯,巴布興奮得發狂,說他從沒聽過這麼好聽的玩意。
時間晚了,巴布叫我把口琴帶下樓,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還給巴布,但是他說送給我;他還有另一支。我好開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後坐在一棵樹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沒曲子可吹為止。
當時已是傍晚。太陽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經過“天井”時,突然聽到一個女孩子喊:“阿甘!”我轉身一看,在我身後的居然是珍妮·可蘭。她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走過來拉著我的手、說她昨天看到我賽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來她並沒有為那天在電影院的事生氣。還說那不是我的錯,只是那種情況尷尬。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樂。
事情真是好得讓人無法相信。我跟珍妮·可蘭坐在一起,她說她選了音樂和戲劇課,計劃當個演員或是歌星。她還參加了一個玩民謠的小樂團,明天晚上要在“學生會”大樓演出,要我去觀賞。我跟你說,朋友,我可是迫不及待吶。
第四章
布萊恩教練和他們那些人想出了一個秘招,任何人都不得透露,連跟我們自己人也不能提。他們一直在教我接球。每天練完了球,總有兩名打手和一名四分衛繼續訓練我,我一再跑出去接球,跑出去接球,直到我累得筋疲力竭,舌頭垂到肚臍眼。但是我已進步到接得到球,布萊恩教練說這將是我們的“秘密武器”。——就好比“原子彈”還是什麼的,因為其他球隊過一陣子會發現隊友都不把球傳給我,他們就不會戒備。
“然後,”布萊恩教練說,“我們就讓你這大狗屎盡情跑——二米二高,兩百四十磅重的大傢伙一一九秒半之內跑完百碼。一定讓他們歎為觀止!”
到這會兒巴布和我已經成了好朋友,他幫助我用口琴學會了—些新曲子。有時候他到地下室來,我們坐在那兒一起吹,但是巴布說他一輩子也不會吹得比我好。我告訴你,朋友,要不是這支口琴,我大概已經卷鋪蓋回家了,可是吹口琴讓我好舒坦,我形容不出那種感覺。就好像我整個身體就是口琴,我吹奏時音樂會讓我起雞皮。吹琴的竅門在舌頭、嘴唇和手指,及移動頸子的動作。我猜想追那些傳球使我的舌頭伸得比較長,而這絕對是個特點,可以這麼說。
接下來的星期五,我把自己打扮起來,巴布還借給我髮油和刮鬍子水。然後,我去了“學生會”大樓,演唱會場人山人海,珍妮果然和三、四個人站在臺上。珍妮穿著一件長禮服,彈吉他,另外一個拿著五絃琴,還有個傢伙用手指撥弄著低音大提琴。
他們演奏得非常好,珍妮看見我站在人群后面,於是微笑用眼睛示意我坐到前面。坐在地板上,望著珍妮,那感覺真好。我多少有點想待會兒買些軟糖。看她想不想也吃一點。
他們表演了一個小時左右。觀眾似乎都很快樂,聽得很舒坦。他們演唱了瓊貝茲的曲子,還有鮑勃狄倫和“彼得、保羅、瑪麗”合唱團的曲子。我往後靠著,閉眼聽著,突然問。我也弄不清怎麼回事,總之,我掏出口琴,跟著他們一起吹。
那件事真是怪透了。珍妮當時正在唱“隨風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