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的是“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為報知己,甘心自殘身體,以求一逞。司馬遷在《史記·刺客列傳》的結尾對刺客群體評價道:“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不管事情最後成功沒有,然而他們立意昭彰,志向不墮,因而名垂後世。這種名譽並非虛妄,它貫穿在一個個刺客驚心動魄的故事之中。
殘身的身體政治學,在先秦精神尚未消亡的時代,發散出奪目的光芒。先秦那種悍不畏死,視死如歸的精神核心,也許並不追究事情的是非,知己者也許並非總是代表正義,但是那種行為中的耀眼美感,千載以下,在人性逐漸糜爛,血性近乎失傳的中國史上,猶令人凜凜窒息。
要離的故事記載在後漢趙曄所著的《吳越春秋》裡。
要離是一個“細人”,即身材矮小,體質羸弱的人。但是伍子胥卻稱許他“其細人之謀事,而有萬人之力也”。齊國壯士椒丘欣在淮津飲馬,馬被水神取走了,椒丘欣大怒,袒裸持劍入水,大戰水神。連續幾天才出來,盲了一隻眼睛。雖然沒有戰勝水神,取回馬,但是椒丘欣仍然非常驕傲,因為畢竟敢和水神作戰的人很少。到了吳國,在友人的喪席上旁若無人,要離諷刺他說:
吾聞勇士之鬥也,與日戰不移表,與神鬼戰者不旋踵,與人戰者不達聲。生往死還,不受其辱。今子與神鬥於水,亡馬失御,又受眇目之病,形殘名勇,勇士所恥。不即喪命於敵而戀其生,猶傲色於我哉!
—我聽說勇士作戰,和太陽戰,錶針都沒有移動就勝了,和神鬼戰,腳跟沒有旋轉一步就勝了,和人戰,還沒有說一句話就勝了。即使活著去死了回也不能受辱。現在您和水神作戰,馬和馭夫都丟了,又少了一隻眼睛,身殘卻還炫耀自己的勇敢,這是勇士所引以為恥的。不敢和敵人拼命,卻貪生怕死,居然還有臉來驕傲!
要離的諷刺可謂刻毒,噎得椒丘欣無話可辯,決意晚上去報復要離。要離回家囑咐妻子夜裡不要關門。夜裡,椒丘欣果然去殺要離,順利地登堂入室,發現要離居然門不關,不守禦,大膽躺著睡覺。椒丘欣一手持劍,一手揪著要離的頭髮說:“你有三死之過。第一,你在大庭廣眾之下辱罵我,當死;第二,門不關,當死;第三,睡覺不守禦,當死。”要離回答:“我沒有三死之過,你卻有三不肖之愧。第一,我在大庭廣眾之下辱罵你,你卻不敢當場報復,不肖;第二,入門不咳,登堂無聲,不敢光明正大,不肖;第三,你一手持劍,一手揪著我的頭髮,不敢和我公平決鬥,竟然還敢大言不慚地數落我的罪過,不肖。你有此三不肖,不覺得自己卑鄙嗎?”
於是椒丘欣投劍而嘆曰:“吾之勇也,人莫敢眥佔者,離乃加吾之上,此天下壯士也。”
—椒丘欣扔下劍,嘆息道:“我這個勇士,人們都不敢小看我,要離之勇還在我之上,這才是真正的壯士啊!
吳王闔閭二年(公元前513年),吳王僚被專諸刺殺後,他的兒子慶忌逃亡到相鄰的衛國,吳王闔閭擔心慶忌聯合諸侯來###自己,伍子胥就把要離推薦給了吳王闔閭。吳王闔閭看著眼前這個“迎風則僵,負風則伏”的“細人”,頓時毫無信心,這樣的一個要離,怎能殺掉萬人莫當的慶忌呢?要離看出了吳王闔閭的心思,於是獻計道:
臣聞安其妻子之樂,不盡事君之義,非忠也;懷家室之愛,而不除君之患者,非義也。臣詐以負罪出奔,願王戮臣妻子,斷臣右手,慶忌必信臣矣。
要離說:“安於享受妻子和孩子的天倫之樂,不盡侍奉國君之義,是不忠;懷著家室之愛,卻不替國君除去他的心腹之患,是不義。臣詐稱犯罪出逃,請王殺了我的妻子,砍斷我的右手,慶忌肯定會信任我。”
僅僅為了吳王對自己的輕視,僅僅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要離就擺出這一篇大道理,不惜斷手戮妻子,以博取忠義的美名。這是典型的媚術,殘身是為了取媚於君王。
【殘身】四刺客:身體媚術的邏輯退卻(2)
果然,要離逃亡到衛國,如其所願,得到了慶忌的信任。緊接著,故事進入了高潮:
後三月,揀練士卒,遂之吳。將渡江於中流,要離力微,坐與上風,因風勢以矛鉤其冠,順風而刺慶忌,慶忌顧而揮之,三捽其頭於水中,乃加於膝上,“嘻嘻哉!天下之勇士也!乃敢加兵刃於我。”左右欲殺之,慶忌止之,曰:“此是天下勇士。豈可一日而殺天下勇士二人哉?”乃誡左右曰:“可令還吳,以旌其忠。”於是慶忌死。
—要離跟隨慶忌伐吳,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