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不是自我表現的,也沒有一個偉大的文人不是自我而打動千萬人的熱情的。創造是最純潔高尚的自我活動,自我輳射出的光,能把社會上無謂的紛亂,無意識的生活,都比得太藐小了,太汙濁了,從而社會才能認識了自己,才有社會的自覺。創造欲是在社會的血脈裡緊張著;它是社會上永生的唯一的心房。藝術的心是不會死的,它在什麼時代與社會,便替什麼時代與社會說話;文學革命也好,革命文學也好,沒有這顆心總不會有文藝。
培養這顆心的條件太多了;我們應先有培養這顆心的志願。為滿足你自己,你便可以衝破四圍的黑暗,象上帝似的為自然與人生放些光明。
“紅波翻屋春風起,先生默坐春風裡,浮空眼纈散雲霞,無數心花發桃李。”(蘇軾《獨覺》)
第六講 文學的起源
有三種人喜歡討論文學的起源:(一)研究院的學者,(二)歷史家,(三)藝術論的作者。
(一)研究院的學者對於研究文學的起源及衍變,是比要明白或欣賞文藝更關切的。解剖與分析是他們的手段,統計與報告是他們的成績;藝術之神當然是不住在研究院裡的。
(二)歷史家的態度是拿一切當作史料看的,正好象昆蟲學家拿一切昆蟲,無論多麼美或多麼醜,都看成一些拉丁學名。歷史家一聽到“文學”一詞,便立刻去讀文學史,然後一直的上溯文字的起源,以便給文學找出個嚴整固定的系統。
(三)作藝術論的人必須找出歷史上的根據為自家理論作證。文學是幹什麼的?是他所要回答的。為回答這個,他便要從原始的藝術中找出藝術的作用,從歷史上找出藝術革命的因果;他必須是科學的,不然他自己的腳步便立不穩。
這三種人的態度是一樣的,雖然他們所討論的範圍是不同樣的大。他們都想用科學的態度去研究文學,這是他們的好處。可是他們也想把研究的結果作得象統計表一樣的固定,這是他們的錯誤。文學根本是一種有生命的東西,是隨時生長的。用科學方法研究它正是要合理的證明出它怎麼生長,而不是要在這樣證明了以後便不許它再繼續生長。把文學看成科學便是不科學的,因為文學不是個一成不變的死物;況且就是科學也是時時在那裡生長改進。只捉住一些由科學方法所得來的文學起源的事實而去說文學,往往發生許多的錯誤。柏拉圖的藝術理論是不對的,自然這可以歸罪於他的方法,因為他的理論是基於玄學的而不是科學的。我們也可以同樣的原諒或處罰托爾斯泰。但是,近代的以科學方法制造的藝術論,又是否足以為藝術解決一切呢?需要是藝術的要素,這足以證實藝術的普遍性。是的,我們承認這比柏拉圖、托爾斯泰都更切實得多了。為什麼需要是藝術的要素呢?因為原始的藝術都是有實用的。這在近代的人學民俗學中可以得到多少多少證據。野蠻人的跳舞是打獵的練習,歌唱是為媚神,短詩是為死者祈禱,雕刻刀柄木棍是為懾服敵人,彩畫門外的標杆是為恐嚇禽獸,……都很有理。但是拿這個原始人類的實用藝術解說今日的藝術,是不是跳得太遠呢?是的,今日的藝術太頹敗了,我們須要重新捉住“實用”,使一切藝術恢復了它們的本色,使它們成為與生命有確切的關係的。但是,今日的社會是否原始的社會?今日的跳舞是否與初民的跳舞有一樣的作用?假如今日的跳舞是為有閒階級預備的,因而失了跳舞的真意,那麼,將來人人成為無閒階級的,又將怎辦呢?是不是恢復古代跳舞?
說到這裡,我們看出來這種以藝術的起源說明藝術的錯誤。他們只顧找材料證實藝術的作用,而忘了推求藝術中所具的條件,所以他們的研究材料與結論相距的太遠。初民的裝飾,跳舞,音樂,確是有實用的目的,人學等所蒐集的事實是難以推翻的,但是,初民的裝飾,跳舞,音樂,是否也有美與感情在其中呢?假如沒有這兩要素,初民的藝術是否可以再進一步而擴大感情與美的表現呢?今日的交際舞確是既失了社會的作用,又沒有美之可言,可是那藝術的跳舞不是非常的美麼?這種跳舞不是要表現一點意義麼?而且這點意義決不是初民所能瞭解的麼?這樣看,這種舞的存在是因為它美,設若需要是藝術的要素,必是因為藝術中美的力量而然;不然,今日的社會既不需要人人打獵,人人作武士,便用不著由練習打獵打仗而起的跳舞。古代的史詩是要由歌者唱誦的,抒情詩是要合著音樂歌唱的,這在古代社會組織之下是必要的。可是近代的詩只是供人們讀誦的,因為今日的社會與古代的不同了。社會組織改變了,而詩仍是一種需要,因為人們需要詩中的感情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