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爬出那個無趣的、令人生厭的洞窟,尋找有趣的事物時,爸爸或者媽媽可以在一旁予以關注。但現實情況是,我們的孩子因為嘗試而受罰,或者壓根就是無人理睬,本來他們已經夠孤獨、夠寂寞了。讓他們獨自坐在屋子裡,絕對不是培養遊戲能力的上策。
2 。不能收放自如地玩耍
我和同事羅斯為課餘輔導員 開了一門課。我們想為兩種要求不同成人參與程度的遊戲做一個區分,於是請老師描述“好”的遊戲。他們列出了這些形容詞:靈活機動,富有創意和想象,趣味性、相容性和團隊性兼備,可操作,能適應不同情況。我們再問,為了完成這種好遊戲,孩子需要成人做些什麼?他們列出:安全,能激發創意的環境,一個只有他們才可以進出的大本營,遊戲和藝術的材料,力不能及時,能給他們提供有效支援。當我們問及,什麼樣的遊戲容易成為問題?他們的答案是:重複機率、難度係數高,攻擊性、破壞性強,易惹人生厭,具有排他性。玩這種遊戲時,孩子需要大人提供更多的幫助:
告訴整個遊戲步驟,重複提示,指認方向,鼓舞鬥志,提供新主意,安慰使情緒平靜,反覆提醒注意,確認遊戲底線和規則,幫助他們用語言把行為及情緒表達出來。
換言之,有些孩子知道如何遊戲,另一些則需要指導遊戲規則、技巧和運動精神。教導這些,自然也是成人的另一個科目。我常驚訝地發現有孩子想玩,但不知道這些規則,沒機會練習這些技巧,也無法接受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