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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折扣的機器,同時對於沒有意味的人,要極力敷衍。”也就是不要成為商業的馴服工具、金錢的奴隸。

五四前後北京文化人群體(3)

第四,他希望知識者能有一個“獨立的環境”,要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 他認為:“有這種人去監督政治,才有大力量,才有大進步。他們自身本來不是政客,所以不至於被政府利用;他們本來是獨立的,所以能使社會慢慢地就他們的範圍。有這樣一種優秀分子、或一個團體,費幾十年的功夫,監督政府,改造社會,中國的事,或者不至於無望。”(參看謝泳《逝去的年代》第50頁、第190頁) 這表達了中國現代早期知識階層的“經濟獨立”的要求。 《新青年》同人為何不要稿費 魯迅從1918年在《新青年》雜誌上發表《狂人日記》和《隨感錄》以後,成為新文###動的主將。但是,當時《新青年》雜誌是不計稿酬的。 1916年陳獨秀主編《新青年》月刊時曾宣佈:“來稿無論或撰或譯,一經選登,奉酬現金。每千字(譯文)二圓至(撰文)五圓”。(合今人民幣100—250元)。起初《新青年》發行量只有1000份;第二年發表胡適《文學改良芻議》和陳獨秀《文學革命論》後,銷路直線升到上萬份,不斷再版。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但是,到1918年《新青年》啟事:本志自第四卷第一號起,投稿簡章業已取消,所有撰譯,悉由編輯部同人共同擔任,不另購稿。其前此寄稿尚未錄載者,可否惠贈本志?尚希投稿諸君,賜函宣告,恕不一一奉詢,此後有以大作見賜者,概不酬。魯迅應錢玄同之約投稿於《新青年》,恰在此時。我查遍《魯迅日記》和有關史料,確實不見《狂人日記》、《隨感錄》等作品的稿酬記載。 五四時期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先生回憶:“自陳獨秀君來任學長,胡適之、劉半農、周豫才(魯迅)、周啟明(周作人)諸君來任教員,而文學革命、思想自由的風氣,遂大流行。”(引自《我在教育界的經驗》) 可見《新青年》編輯部跟北京大學文科(後來的文學院、國文系)基本上是一套班子的人馬。為什麼《新青年》竟然提出取消稿酬呢?有兩個緣故。一方面,他們決心發起新文###動,為社會盡義務;另一方面,他們都已經得到豐厚的經濟生活保障。根據《1919年1月份北大教職員薪金底冊》所載:陳獨秀任北大文科的“學長”月薪300銀洋(合今人民幣12000元),胡適任文學教授月薪280銀洋(合今11200元),李大釗任圖書館主任月薪120銀洋(合今4800元)。……他們構成了五四時代我國第一批新型的“中產知識階層”。魯迅在《二心集·序言》裡也自認如此。就是這種一不依附於官、二不依附於商的經濟自由狀況,成為他們言論自由的後盾。自己有了足夠的薪水錢,才能擺脫財神的束縛;自己有了足夠的發表權,才能超越權勢的羈絆。 魯迅當時在###擔任公務員,月薪300銀洋,與陳獨秀相等。所以他也甘心情願為《新青年》義務寫稿,不計報酬。何止如此!仔細數來,從1918年直到1922年,也即魯迅創作《吶喊》、《墳》、《熱風》中大部分作品的那幾年的《魯迅日記》中,都不見一次稿費的記載。 另有資料表明:1919年,錢玄同、劉半農等人,月收入都在200至300圓之間,周作人任北大教授兼國史編纂處主任,月薪240圓。又,20年代初,郁達夫在北京擔任經濟學講師,月薪117圓,這就是低的了,怪不得他牢騷滿腹。同一時期,林紓在北京正志學校任教,月薪500圓,比陳獨秀、胡適之還要多出100至200圓。後來學者們的待遇又逐步提高。 那麼當時北京的一般生活水準又怎樣呢?據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十二圓伙食費,足可維持小康水平。”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會狀況調查》,20年代初一個四—五口人的勞動家庭(父母加兩三個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費132.4圓,也即每月11圓就可以維持了。當時一個標準家庭的貧困線定為每月收入10圓之下。 據記載,城內一座8—10間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僅20圓左右;一間20平米的單身宿舍,月租金4—5圓。魯迅一度租用的磚塔衚衕61號,三間正房月租金8圓。他的女傭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資2—3圓(見《魯迅日記》)。魯迅所購買的西三條衚衕21號四合院有好幾間房屋和一個小花園(今為魯迅故居),售價國幣1000圓。 出入乘坐“洋車”(人力車),費用在城裡每次只有1角錢左右;包車每月10圓。當時新建的有軌電車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