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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場的時候來了,賣座的給他沏了茶他也不喝,聽完了這出戏就走了,他給的茶錢也多,這錢就入了賣座的腰包了。 1934年的變化 民國二十三年(1934)以後,廣和樓改成聽戲買戲票,原來長條板凳的座位也改成橫排帶靠背的椅子了。這樣一來,聽戲坐著舒服了,尤其樓下坐在池子裡聽戲不用歪頭扭身子了。座位寬敞了,日場票價(前排)調整為每張3角5分錢,夜場每張4角錢,此外還要加捐稅15%,實收4角6分錢。改座以後,座位固定了,戲園裡“池子”容納的人少了,賣座兒的也不能取巧了。過去坐在一條板凳上,賣票的可以隨便加入,直到把聽戲的擠得不能再擠時為止;如果查票時正好趕上有聽戲的上廁所了,查票的也看不出有空位子,賣座的說是幾個人就是幾個人,這樣櫃上丟了戲票錢也不知道。因此在1934年沒有改座以前,賣座的賺了不少錢,廣和樓賣座的有好些都置了產業。 。。

戲劇、電影業的興起(2)

京劇演員的酬勞 喜(富)連成戲班一共辦了七科,每個學員按科排字(喜、連、富、盛、世、元、韻)叫名,每科都培養出不少優秀人才,例如侯喜瑞(架子花臉)、雷喜福(老生)、於連泉(花旦)、馬連良(老生)、譚富英(老生)、馬富祿(丑角)、裘盛戎(銅錘花臉)、孫盛武(丑角)、袁世海(架子花臉)、李世芳(青衣)、劉元彤(青衣)、黃元慶(武生)等。富連成能夠培養出這些人才,主要在於制度嚴、管教嚴。凡是到富連成學戲的,都是貧寒家的男孩子(不收女孩),錄取後家長要給科班立字據,允許科班打,不出科不許接走,吃、穿、住都由戲班供給,不掙工資。 一立字據就是七年,年滿才能出科。出科拿份(掙工資),每天最多拿50吊,每吊合銅元10枚或大銅元5枚。(20年代銀洋一圓可兌換30吊,合今人民幣30—40元。也即每吊銅元合今人民幣1元左右。30年代銅元不斷貶值,銀洋一圓可兌換40吊甚至50吊。) 買票看戲 看戲買票,理所當然。但在幾十年前的舊社會,北京老戲園子的看戲者並不都買票。除了軍警以“維護社會治安”即劇場秩序為名義的有“彈壓席”可坐,公然白看戲外,還有送“紅票”一說,即其人與戲班或戲院有一定“關係”,可以白看。此外則新聞界與官場,也有一些人名正言順地照例看白戲,這都屬於“紅票”範圍之內,雖憑票入座,卻從不花錢。再有就是由主要演員(所謂紅角兒)掏錢買票,僱人捧場。這些專門捧場的“啦啦隊”大都坐在後排或樓上,專為出錢的“角兒”喝彩助威。有些演員往往靠這種辦法招徠觀眾。當然,有時演員得罪了有錢有勢的人,也會遇上一批專門搗亂大喝“倒彩”的“看客”。這些助威或搗亂的人都是不花錢來看戲的,總名之曰“聽蹭兒戲”。 吳小如老先生回憶道:“1935年以前,我看戲大抵是向家長伸手要錢買票,或由家長領著同去。有時為了渴望看到一場戲,便把穿不著的衣服偷偷送進當鋪,換取票款,等要穿這身衣服時再把當票交給家長贖出來。為此我多次遭到先母呵斥。1935年我入育英中學讀書,只要學期末考個第一名,可免25圓大洋的學費;第二名則免20圓。我在一學年中因考得好而節省下學費45圓。這些錢家裡照數給了我,我卻一文不剩地向各家戲院進了貢。” 由於經常買票看戲,所以吳小如先生至今對30年代各戲班演出所售的票價大體還有點印象。就他親身經歷,最便宜的是“富連成”在1934年廣和樓演日場時所售的票價,前排每張只賣3角5分錢,加上“娛樂捐”、“慈善捐”(當時每張票都必須附加捐稅),約4角錢。如富連成社演夜戲,則票價每張4角,加捐後為4角6分,不論在華樂戲院即先前的天樂園(一般是星期四、五、六、日),或在哈爾飛大戲院(每週一、二固定演出),都是這個數目。華樂戲院,地處正陽門外鮮魚口,現在是“大眾劇場”;哈爾飛大戲院,地處西單舊刑部街,現在是“西單劇場”。 從1930年9月14日開業到1937年初,是哈爾飛大戲院的興旺時期,這與西單地區只此一家和經營者的靈活手段是分不開的。1930年10月25日至29日舉辦的遊藝大會,從中午到夜晚連開四場,每場兩小時,重點節目話劇和京劇每天不重複,而且票價不高,每場4角、5角、7角,包廂4圓,結果場場客滿。這樣的演出不但增加收入,而且提高了戲院的聲譽。1930年11月初,京劇名家馬連良的扶風社與哈爾飛大戲院商定,每週三、四夜場長期在這裡演出,每場票價1圓2角。 11月14日夜場,梅蘭芳演出代表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