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地調整一下牆壁和門窗間的比例就可以在各種不同的氣候下使其房屋都舒適合用。正是由於這種高度的靈活性和適應性,使這種構造方法能夠適用於任何華夏文明所及之處在西方建築中,除了英國伊麗沙白女王時代的露明木骨架建築這一有限的例外,直到二十世紀發明鋼筋混凝土和鋼框架結構之前,可能還沒有與此相似的做法。21
如果以實證態度看殷墟建築遺址,其上部結構是根本無法復原的。現存遺物最多能證明木材在殷商已成主要建築材料,其平面佈置或許也與後來的宮室、房屋的平面有一定聯絡。但我們無法證明殷商人當時就已經發展出一種完備的結構體系,與梁所定義的“中國木結構框架體系”一脈相承。實際上,梁在後面的“佛教傳入以前和石窟中所見的木構架建築之佐證”文字中,修正了自己開頭有些武斷的判斷。他承認從殷墟得出“當時的中國(建築)結構體系基本上與今日相同這個結論”,是“透過推論得出的”。而他接著說,真正反映木構架建築面貌的最早一批資料,不是殷墟遺址,而是戰國的青銅雕飾圖案和漢代石造的崖墓、漢闕、石室中出現的斗栱和樑柱符號。22
但即使對這一批史料的詮釋,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再以漢寶德為例,他就從同樣一批漢代遺物中得出完全不同的論斷:漢代木構架體系尚未體系化,漢代斗栱呈現出初創時期“百花齊放”的局面,它的角色介於裝飾性與構造性之間,甚至可能有宗教象徵性,但絕非結構主體的“有機”的一部分。在斗栱起源上,漢寶德甚至因漢代的一斗二升與埃及象徵“生之力”的ka極其近似,大膽提出假說:斗栱有可能源於東地中海。23總之,漢寶德的工作提示我們,對中國建築體系的解讀,除去“結構理性主義”外,還有很多不同角度。而對中國建築的起源,很難得到一個確切、封閉的結論。它有可能是一個永遠保持開放的問題。
但我們要回到1930—1940年代的歷史語境中,進一步追問:為什麼當時梁思成及其同仁會有如此強烈的衝動,要首先構築起一個在後期達到高度成熟、統一、完備的中國建築木結構體系,然後將它儘可能向歷史的深處回推,直推到一個“純潔的”上古本源,然後在本源和近期這兩端之間構築起一部“線索不紊”的歷史,其間沒有曲折、侵害、顛覆和中斷,以及任何劇烈的波動?24在各種原因、動機中,最顯見的無疑是他們的民族主義情感:中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自鴉片戰爭後,經歷近百年的屈辱與抗爭,到了1930—1940年代竟依然處在被列強凌辱、瓜分的境地,甚至面臨滅絕的可能。而國人面對西方的堅船利炮,也普遍失去對自己傳統文化的自信。正是民族主義情感和對民族命運的危機感,促使梁思成及其同仁奮力透過建築史寫作,構築起一個強大、連續、統一、生生不息的“中國建築”體系,來助長民族文化的凝聚力,增加其獲救和振興的可能。這種文化理想,無比強烈地體現在梁思成在《影象中國建築史》中關於中國建築“起源”的首段文字中。這是在1944—1946年,中國從大半國土淪陷到抗戰勝利期間,梁思成在四川李莊寫下的文字:
中國的建築與中國的文明同樣古老。所有的資料來源—文字、影象、例項—都有力地證明了中國人一直採用著一種土生土長的構造體系,從史前時期直到當代,始終保持著自己的基本特徵。在中國文化影響所及的廣大地區裡—從新疆到日本,從東北三省到印支半島北方,都流行著這同一種構造體系。儘管中國曾不斷地遭受外來的軍事、文化和精神侵犯,這種體系竟能在如此廣袤的地域和長達四千餘年的時間中常存不敗,且至今還在應用而不易其基本特徵,這一現象,只有中華文明的延續性可以與之相提並論,因為,中國建築本來就是這一文明的一個不可分離的組成部分。25
第25節:二、促其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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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其進化
為什麼梁思成及其同仁如此堅定地將木框架體系作為中國古代建築的中心代表,並頻繁地與西方哥特式和現代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類比?除了為中國建築正其本源、繪其演變外,還基於他們在建築史研究上的另一端願望,即嘗試將中國傳統建築與新崛起的現代主義建築相接,以期催生中國建築向未來的進化—這是他們民族主義史學的另一個重大使命。
前面提到,伊東忠太在他的“建築水紋”圖中,將日本建築畫成“溢位”中華系的虛線圈,顯示出他想要透過歷史研究,推動日本建築繼續進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