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頭夷在廣州認定絕對穩妥的店鋪,當然是擁有貿易壟斷權的行商。
國際金融資本的資金,透過行商而流入中國。行商只是作為中間人,右手接過資金,左手遞給別人,從中撈取佣錢。這一來就產生了利慾:只要自己擔保,白頭夷就會無限制地貸款;流動的金額增多,就可以大賺佣錢。終於看錯了借款人的信用,或者判斷輕率,把錢借給了不該借的人。
其結果就會發生無法收回借款的情況,但中間人行商必須向白頭夷還清本利。讓行商提取佣錢,目的就是為了在這樣的時候負責。
從行商的角度來說,他們也不能不代替借債人還清債務,這裡面有面子問題。如果不還債,就會引起訴訟,行商的特許權就會被取消,行商的資格被剝奪,也就失去了貿易壟斷權。所以勉強也要還清債務。
金融業者實際上也是看準了行商的這個弱點。
如果一再發生這樣的事,資金多麼充裕的店鋪也會衰
落下去。為了填補虧空,反而更加容易重蹈這樣的失敗。
伍紹榮身為公行的總商,他早就瞭解不少行商已陷入這樣的困境。
他覺得應當想辦法救一救這些人,但怎麼開動腦筋也想不出辦法。
病情已經相當嚴重,只是動點小手術看來是醫治不好的。
只有一個辦法可以一舉挽回,那就是使鴉片合法化。這樣,他們就可以壟斷鴉片的進口。
走私販運
非法商品鴉片究竟是透過什麼途徑、怎樣走私販運的呢?
在十三行街設有辦事處的夷商們,除了象“聖地”歐立福特商行這種少數的例外,一般都兼營鴉片買賣,其中還有的專做鴉片買賣。
不過,不論怎樣,不能把禁品鴉片存放在十三行街。夷人是由於天朝(中國)的特別恩典而獲准進行貿易的,所以當時的夷館內並沒有治外法權。鴉片萬一被發現,不僅正規的貿易要停止,連夷人本身也會遭到驅逐。鴉片一度曾存放在澳門,但這也不穩妥。因此想出了一個主意——建造洋上倉庫。
這種洋上倉庫,英文叫StoreShip,中國叫“躉船”。這種船的船身高得出奇,它不是為了航海,而是為了代替倉庫,專門為存放鴉片而建造的。
夷商們常年把這種可以稱之為鴉片母船的怪船停泊在珠江河口伶仃島的洋麵上,這裡恰好位於香港與虎門的中間。
貨物存放在海上,但實際的交易還是在十三行街洽談的。洽談好之後,夷人就在寫明鴉片的等級、數量的領貨單上簽字,一手接過現銀,一手把領貨單交給私買的中國人。這種領貨單叫“券”,在券上簽字稱作“立券”。 。 想看書來
第三章 狹窄的門戶(4)
券在市場上和實物一樣直接買賣。
禁止夷人在廣州過冬變為有名無實,就是因為在夷館裡還有這種立券的業務。正式貿易到十月左右就停止,但鴉片交易是常年進行的。
拿到券的人就備船來到伶仃洋上的鴉片躉船上,用券換取鴉片,裝在船上返回。為了碰上巡邏船不致被抓住,必須儘量使用快速船。
這種快速船叫“快鞋船”,從它的名稱就可瞭解它的速度是很快的。它掛著三張帆,左右有五十支槳,船員一百人,船側張著鐵絲網,以防禦炮火,可載貨數百石,據說“來往如飛”。
據道光十一年(一八三一)湖廣監察御史馮贊勳的奏文,說當時這種快速船有二百隻。清朝水師的兵船根本追趕不上這種快鞋船。而且“各關有重賄”,對各個關卡都行了賄,所以很少被抓獲。
廣東水師中有一個負責海上警備的軍官叫韓肇慶,他因禁止鴉片有功而晉升為副將。副將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大校或少將。
讓我們揭開畫皮來看一看他的“功績”。
為了防止鴉片從伶仃洋上的躉船運到岸上的期間被官船抓獲,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夷商和私買者向警備當局提交百分之二的鴉片實物作為賄賂。就是說,運送一萬箱鴉片要行賄二百箱。韓肇慶把這二百箱的一半揣進自己的腰包,把剩下的一百箱作為“沒收品”上繳政府。
鴉片是禁品,所以比一般的商品成本高。由於運送困難,離卸貨地點愈遠,價格當然愈高。
在伶仃洋躉船上交貨的鴉片價格,一箱“公班土”為八百西班牙元,而稍為北上一點,到廣東與福建交界處的南澳則為一千元。再往北去,售價更高。
所以鴉片商人都不滿足於伶仃洋上的交易,經常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