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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有能力就上,沒能力就下。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第一,避免了沒有能力的親屬在企業發展的道路上形成阻礙;第二,對於確實有真才實幹的親屬,透過公平競爭來選用。舉賢不避親,才能廣納人才。

一直到現在,和奧康合作的還有的幾個親戚,都做得非常出色。

這表明,只要一切以組織目標為重,任何一個家族成員,都可以脫胎換骨。這其中,王振滔的弟弟王振權可謂是最直接的見證人。

從15歲開始,王振權就跟哥哥一起打天下,當時,他的年紀很小,在別人眼裡還是個孩子,可他卻特別能吃苦。

剛開始創業的時候,日子過得特別艱難,生產、銷售、進原材料,多很多的活都得自己做。

他每天都要蹬著腳踏車到溫州去進皮料,有時候一趟得進200、300斤,堆在腳踏車後面就像小山一樣,從後面看根本就看不到人。

哪怕是在最艱苦的環境中,他也從沒有叫過苦,叫過累。

由於很小就輟學,王振權沒有讀過什麼書。可是他平時很愛學習、也喜歡琢磨,一心都在想怎麼讓公司進一步發展壯大。

有一件事,讓他至今回憶起來都很自豪。

那是1997年的時候,那一年,整個溫州的市場都很不景氣,很多商店都關門,製鞋企業也紛紛倒閉。

在這種情況下,奧康也面臨著很大的危機和考驗。

對此,王振權的心裡也非常著急,一直在想,怎樣才能生產出與眾不同、新穎的產品,開啟銷路,幫公司度過難關。

於是他就天天跑到街上,盯著來來往往的行人看,而且不看別的,只看別人腳上穿的鞋子。

終於有一天,他發現一位先生腳上穿的鞋子非常好看,款式新穎,在市場上沒有見過。於是他就跟在那個先生後面,仔細觀察那雙皮鞋,就這樣一直跟了好幾條街,直到把皮鞋的樣式、顏色都深深地記在腦子裡,這才罷休。

他趕緊回家,找來工人,連夜加工,把這款皮鞋設計了出來。

這款名叫“西力士”系列的鞋子,一個有5個款式,都非常漂亮,不僅款式新穎,而且含有很高的工藝,採用的是聚氨酯的底,因此非常輕便,一雙鞋加起來才幾兩重。

只要遵循組織目標,家族成員也可以脫胎換骨(2)

結果這一系列鞋子,一上市就銷售得非常火爆。當年賣了200萬雙,銷售額將近2個億。這在當時低糜的市場環境中,簡直是別人難以想象的。

2003年的時候,王振權被升為副總裁,開始由以前管生產轉為管銷售。當時,很多底下人都不服他,認為他從來沒有做過銷售,是憑關係才上來的。

但王振權並沒有被這些風言風語所動搖,他相信憑自己的能力,一定能讓大家心服口服。

在走馬上任後,他也燒了“三把火”。

第一把“火”是:徹底消除銷售中的呆賬、死賬現象。

在主管銷售後不久,他發現了一個問題:當時銷售都是先給代理商供貨,等賣出去後再結款。但有少數素質不是太高的代理商,經常拖著不給錢,甚至賣完了連人都找不到,這在無形中給公司造成了一些呆賬和死賬。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王振權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以後凡是代理商再來進貨,一律一手錢,一手貨,當場結款。

此規定一出臺,幾乎遭到了所有銷售經理的一致反對,很多人說:

“先供貨,後結款,這都已經是眾所周知的行規,這樣做,誰還會來進咱們的貨?”

“現在競爭那麼激烈,我們求代理商都求不來,現在居然還要把人往外趕,這明擺著是往死衚衕裡鑽嘛?”

可王振權卻毫不動搖地堅持自己的決定,因為他堅信:奧康的產品好、質量好,不愁沒有人要。而且還可以藉此淘汰一批不講誠信、想渾水摸魚的代理商,培養一批真正認可奧康、想長久發展的代理商。

為了保證這一制度執行到位,王振權還出臺了一項措施:

各銷售經理必須對銷售出去的產品負責,如果誰先將產品供應給代理商,而年底沒有將款項收回來的話,那麼有多少錢沒收回來,就要從經理的薪水、獎金和股金中扣多少。

一開始大家都以為王振權只是說說而已,嚇唬嚇唬大家,也就沒太當回事。

等到年底的時候,有幾個經理果真的有貨款沒有收回來,於是王振權按照事先訂好的規矩,毫不留情地扣了他們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