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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人,號任公,又號飲冰室主人。他在光緒二十一年時,曾隨康有為在北京“公車上書”。後來一直追隨康有為,宣傳變法思想,成為其重要助手,故時人合稱二人為“康梁”。

梁啟超還發表過許多闡述維新思想的論著,其中比較著名的有:《變法通議》、《古議院考》、《論中國積弱由於防弊》、《論君政民政相嬗之理》等。

這些政論文章,在當時社會上,產生很大影響。

召見中,梁啟超將自己的一些政治論著,呈給皇帝,並當面作了陳述。

召見後,光緒賞給梁啟超六品銜,負責辦理譯書局事務。六品銜,相當於會試的二甲進士,或六部的主事官職。

作為萬乘之尊的皇帝,去召見一個沒有任何官職的布衣,這在封建社會中已極為少見。而同時又封以六品之官銜,這更是清朝200多年曆史中,所絕無僅有的事情。充分反映出,光緒皇帝實行變法的急迫心情和破格用人的魄力。

在此期間,光緒接連不斷地召見了一批維新知名人士。他們之中除康有為、張元濟、梁啟超外,還有譚嗣同、黃遵憲、陳寶琛、楊銳、劉光第、嚴復、林旭等人。並分別封賞以官品,委辦事務,或為清廷駐外使節。

然而,光緒的變法,不僅僅是破格任用人才。它來勢之猛烈,涉及面之廣泛,是誰也沒有想到的事情。

因為在短短的三個月時間裡,年青的皇帝以極大的熱情和勇氣,釋出了一系列革除舊制度,實行新措施的政令。這些政令包括了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等各個方面的內容。做了許多前人不敢做,甚至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為了能夠基本地瞭解變法的大概輪廓,以及光緒皇帝當時的想法和作法,我們擇其政令中之主要者,分類敘錄於下:

(一)選拔任用人才

四月二十三日,諭各省總督、巡撫,保薦品學端正,通達時務,不論官職大小數人,由中央考試,合格者,派遣為駐外使節。

四月二十四日,命宗人府,在王公貝勒中,選拔留心時事,志趣向上者,聽候任用。

五月二十五日,命三品以上京官及各省督撫學政,在三個月內,各舉薦人才數名,隨薦隨試,以備朝廷錄用。

同日,令京外人員保薦精通製造、聲、光、化、電諸學之人才,到京考試,合格者,因才施用。

七月二十日,授楊銳、劉光第、林旭、譚嗣同四人四品卿銜,為軍機處章京,參預新政事宜。

八月初一日,電諭清廷駐各國大臣,在寓居國外華僑中,無論士商工匠,選其可用者,隨時送回國內,以備任用。

(二)發展近代教育

四月二十三日,命籌辦京師大學堂。所有各部院司員及候補、候選道、府、州、縣各官之子弟等,願入學堂者,均准入學。

紅牆激變(5)

五月初二日,令總理衙門議設礦務學堂,並在現有之所有學堂內,增開礦務學。擬由各省督撫選派聰明年幼之學生,赴日本學習礦務。

五月初五日,諭令自下科始,鄉、會試及童生歲科考試,一律廢除八股文,全部改試策論。

五月十五日,命參用西方學規,正式創辦京師大學堂。以

孫家鼐管理大學堂事務。

五月二十二日,令各省、府、州、縣之大小書院及民間的祠廟,一律改為兼習中、西學的學校。省城要設高等學校,郡城設中等學校,縣城設小學校。

五月二十五日,鼓勵各省士民捐資辦學。貢獻大者,給予世職實官虛銜。

六月初一日,公佈科舉新章。

六月十七日,為與京師大學堂相輔,諭令京師廣立小學堂。

七月二十四日,準設立醫學堂。

(三)裁減機構,革除冗員

七月十四日,詔令在中央政府裁撤詹事府、光祿寺、鴻臚寺、太僕寺、大理寺、通政司等機構。各地方政府中,裁撤總督與巡撫同駐一城的湖北、廣東、雲南三省的巡撫;河東總督;以及那些沒有運糧事務的糧道、無鹽場的鹽道。

七月二十五日,諭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及各處督撫,對尚未進行裁、歸、並的事宜,儘速切實籌議。

(四)鼓勵上書,廣開言路

六月十五日,諭令大小臣工,廣泛言事。普通百姓有上書者,由都察院轉呈,不得找藉口扣壓。

七月十七日,宣諭,士民有上書言事者,應按其原封進呈。隨到隨遞,不得稽扣。倘有阻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