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5部分

以違旨懲處。

七月二十八日,諭各省督撫及藩阜道府官員,有上書者,均可自行專折具奏,無須代遞。州縣等官言事者,仍由督撫原封轉呈。士民上書者,由本省道府隨時代奏。

(五)提倡辦報、譯書和出國求學

四月二十四日,命選派宗室王公,出國遊學。

五月十八日,准予在南洋公學內,設立譯書院,翻譯各國書籍。

五月二十九日,准將上海時務報改為官報。

六月十五日,令從同文館和各省學堂中,選派學生出洋進學。

六月二十九日,命梁啟超主辦譯書局。

七月初二日,令各省學堂挑選聰穎學生,去日本留學。

(六)發展經濟

五月初八日,命盛宣懷立即興建蘆漢鐵路,並令承辦各官員,加速建設粵漢、寧滬各鐵路。

六月初七日,諭令在沿海、沿江地區,試辦商務局、商會,出版商報,促進設廠興工。

六月十五日,京師設立礦務、鐵路總局,統一管理各省開礦、築路事宜。

七月初五日,京師設立農、工、商總局,各省設分局,負責各地農工商事宜。各省府、州、縣皆辦農學堂。

七月二十七日,裁撤驛站,京師和各省府、州、縣設郵政分局。

(七)整頓民事,改革財政

六月二十六日,禁止各省婦女纏足。

七月二十日,命工部疏通京師街道、溝渠。

七月二十九日,準八旗旗民從事各種生產,自謀生計。

同日又令,革衛所屯田舊制,改行徵稅,以充國用。

八月初一日,命戶部依照國外之例,每年編造財政預算,

按月刊報,公諸天下。

(八)整建陸、海軍

五月初九日,諭令軍機大臣及督辦軍務王大臣等,參用西法編練軍隊。

五月二十一日,命將八旗同綠營練勇合併,汰弱留強,改習洋槍。

六月二十三日,令南、北洋大臣及沿海將軍督撫,開設專門學堂,為建設海軍準備人才。

七月十四日,派官員出洋採辦軍火。

從上述我們所